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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百村民拥向镇政府 追债法官夜困天马镇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5月09日17:00 商务早报

  法警火速增援

  5月7日晚9时许,成都市金牛区法院接到紧急求救电话,该法院执法人员在都江堰市天马镇执行一起购销纠纷案时,被100余名群众围堵在政府大院内,个别围堵人员不仅谩骂、推搡执法人员,还捡起石头等钝物砸坏警车。得到消息后,金牛法院副院长王小平亲自带领10余名执法人员,会同成都市法院法警支队,火速赶往事发现场。

  退守政府大院

  当时,天已黑尽,天马镇政府大院内围满了不明真相的群众,黑压压的一片。执法人员被堵在院子里,不时遭到群众的围攻,执法人员竭力劝说群众离开。法院救援人员赶到后,立即与天马镇政府领导一起展开工作,向群众说明事实经过及真相。

  被执行人是家住都江堰市天马镇金马街13号66岁的李长庚。据了解,今年4月7日,成都市金牛区富达养殖场向金牛法院递交了民事诉讼,状告李长庚拖欠货款29235元,请求法院判令李支付所欠货款,承担全部诉讼费及因追收欠款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原告在诉状中称,1999年7月,李长庚与养殖场签订了饲料的购销合同,由养殖场给李长庚提供价值9520元的鸡饲料9吨。当时养殖场向李长庚提供了24.5吨饲料,价值32655元。养殖场多次催收欠款,但每次李长庚都以经营困难、资金紧张为由拒付养殖场货款。今年2月,养殖场再次到李长庚处收款,李表示2月底将向养殖场支付欠款5000元,但只付了3000元。

  在原告的申请下,金牛法院于今年4月19日依法查封了李长庚所有的母鸡2200只、粉料机一台。查封期间,李长庚擅自撕毁法院封条,变卖了部分被查封的财产。法院经济庭办案人员认为李长庚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再次对李长庚的剩余财产进行查封,并对其实施司法拘留。5月7日,10名执法人员按法律程序对李长庚的财产进行了扣押,并宣读了司法《拘留决定书》,对李长庚作出拘留15日的处理决定。可当李长庚的被扣财产运走后,当地一些群众称李长庚尚欠他们的钱,阻止法院执法人员离开。围观群众越来越多,执法人员被迫退至天马镇政府大院内。

  老赖知错认账

  当晚11时许,李长庚向法官表示他一定配合法院妥善处理该案。鉴于李长庚及时认清了自己的错误行为,法院决定解除对其的司法拘留决定,并送达了开庭审理此案的传票。围观群众这才慢慢散去。

  昨日上午,经该案的承办法官调解,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了处理意见,李长庚支付养殖场货款、诉讼费、保全费共计31304元,以法院5月7日扣押李长庚的财物抵给养殖场,双方互不找补,此事终于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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