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社会新闻 > 生活时报> 新闻报道
 




影楼之外诉讼大战 “巴黎婚纱”状告“米兰春天”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5月24日11:29 生活时报

  本报讯:(记者林靖)随着婚纱摄影的兴旺,影楼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今天上午,“巴黎婚纱”和“米兰春天”这两家京城著名影楼将官司打到法院。

  在今天的庭审中,“巴黎婚纱”指责“米兰春天”在前门店和西单店门前竖起的大广告牌上注有醒目的“巴黎婚纱”字样,并擅自使用“巴黎婚纱”的企业商号用于广告及其它宣传活动,对消费者产生误导,造成侵权。同时,“米兰春天”还在媒体上做广告,声称其价格要低于同档台资影楼,构成了对同行的不正当竞争。“巴黎婚纱”由此要求“米兰春天”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

  对此,“米兰春天”反驳说,“巴黎婚纱”的商号并非原告独家所有,国内名为“巴黎婚纱”的影楼有数十家,何谈“擅自使用原告的企业商号”?而“米兰春天”经理吴骏有多年摄影工作经验,曾在台湾、武汉、上海、北京巴黎婚纱公司主持工作,广告宣传中提及“原巴黎婚纱店经理台湾吴骏”,此情况是属实的。“米兰春天”特别指出,商号并非公司名称,仅是公司名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是独家享有,商号在经过注册后才是商标。

  据了解,“巴黎婚纱”是1994年5月在北京正式注册北京巴黎婚纱摄影有限公司的,至于注册商标一事,该公司并未提及。目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对此案做进一步审查,使用“巴黎婚纱”商号是否会构成侵权,还须等待裁决结果。





发表评论 

参与CNNIC有奖调查,申请十佳网站评选投票权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生活时报> 新闻报道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本网站所刊登之新闻标题及内容,皆由合作媒体提供,不代表新浪网本身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