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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上丢手机竟搜乘客身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5月24日12:22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卢红)乘公交车时手机被窃,原本令人同情。然而,昨天一男士在西安市18路公交车上发现手机被窃后,不急着报案,反而对车上的乘客挨个进行非法搜查,一女士抵制时还遭其厮打,被骂作“臭婊子”。

  当天上午7时50分左右,一辆18路公交车满载乘客刚刚驶过北门站时,有人在车内喊叫说手机被窃了。热心的售票员忙扯着嗓子将此事告知司机,当车驶进北大街站后司机没有急着打开车门。这时,一女士声称有急事要先下车,如不放心可先看看自己的兜,于是司乘人员打开中门。不料这时,丢失手机的年轻小伙站在车门下,开始对从中门下车的乘客逐一进行搜查。后来轮到一着T恤的女士下车时,她紧捂自己的黑皮包拒绝搜查,并质问丢机者凭什么搜查?这惹恼了丢机者,他一面与其厮打、争吵,一面恶声恶气地骂其为“臭婊子”。后来有人抢过那女士的包发现确无丢失的手机,丢机者方才罢休。据市公交六公司服务科乔女士讲,后来厮打双方去了公交分局六大队派出所。经教育,丢机者认了错。

  对于发生这样的非法搜查事件,记者采访了西北政法学院民法教研室齐章安先生,他对此发表看法说,搜查权是刑事诉讼法赋予司法机关的专有权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搜查都是非法的,被搜查者有权拒绝。对于非法搜查者,轻者由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行政处罚,严重的构成犯罪。因此,在车上丢了东西,只能向公安机关报案,然后由公安机关侦察和破案。令人震惊的是,当丢机者对下车乘客逐一搜查时,仅有1人抵制。在非法行为面前如此迟钝,不能不引起普法部门的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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