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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跟鞋声音骚扰居民 住宅改公司惹上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5月25日13:48 南方都市报

  编者按

  这个案子也许很小,小到法院觉得起诉证据不足而驳回上诉,但细细一想,这事儿还真有一定的普遍性,没准你也可能遭遇上。据了解,罗湖规划国土局已表示,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属违章行为。

  本报讯:(记者王跃春)罗湖区太宁路万事达名苑最近发生一宗邻里纠纷:因不堪忍受楼上住户“嗒嗒”响的高跟鞋声,住户程小姐把利用住宅开摄影公司的邻居告上了法庭。在一审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的情况下,程小姐已于昨日正式递交上诉状,她激动地对记者说:“如果打不赢官司,我也会把自己的家搞成工厂!”

  程小姐告诉记者,她去年7月搬进万事达名苑明山阁16G,当时楼上的17K单元正在装修,装修完了她才发现,17K已不是一套住宅,而成为一间名为“射手座”的摄影公司。从此,程小姐再没有安宁过。楼上人来人往的脚步声、说话声时常从清晨持续到半夜一两点钟,因为往来的员工、客户、货物很多,这栋楼唯一的一部电梯(不足3平方米)已显得不够用。最让她受不了的是,17K是一套复式住宅,室内的楼梯正对着16G卧室的床头,高跟鞋踏在楼梯上发出“啪嗒啪嗒”的声音,搅得程小姐根本无法入睡。程小姐称自己已上楼交涉过不下30次,并找过开发商、管理处,摄影公司去年买了健身器材送给她以表示歉意,她将健身器材还了回去,只要求楼上的邻居“安静下来”。程小姐向记者展示了一份明山阁的“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复印件,上面写明,整栋楼135套房子的用途全部是住宅。而据悉,在工商部门,17K已被登记为摄影公司的营业场所。

  拖到今年4月,两邻居终于对簿公堂。罗湖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所诉未构成民法通则中相邻关系的妨碍,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法院同时认为,改变物业使用用途的行为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不属于法院民事审理的范围。拿到判决书后,程小姐立即决定上诉。

  记者昨天来到17K的射手座摄影公司,发现被程小姐强烈投诉的室内楼梯梯板上镶着透明的厚玻璃,一位女职员正穿着高跟鞋从上面走过,发出“嗒嗒”的脆响。同在16楼居住的住户们也表示对17K很不满,每当早上被吵醒,他们就相约将家里的音响开到最大,以示抗议。(记者王跃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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