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特大强迫妇女卖淫团伙案终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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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06月17日10:12 法制日报
本报东莞6月16日电:今天上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东莞市开庭,公开对田宗敏、付绍权、李秀兵为首的10人特大强迫妇女卖淫团伙进行终审宣判和执行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湖北巴东县土家族农民田宗敏、田金松、向卫红(女),重庆万江区农民付绍权、李秀兵、付仕芳(女),广东丰顺县农民吴广辉、徐显排,惠来县个体户林宏武,普宁县个体户陈秀娥(女)等十人纠合成跨省作案团伙,以介绍到广东入厂打工为名,先后从湖北、重庆等地将二十多名外省少女青年诱骗到东莞市凤岗区雁田村等地,采取反锁在屋内,逼迫归还生活费、车费、住宿费,不从就卖掉等手段强迫少女接客卖淫。1999年2月至5月间,田宗敏、付绍权强迫她们外出“接客”卖淫二百三十多(人)次,得款人民币五万四千多元。
1999年6月4日,少女陈某伺机逃脱该团伙控制,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当天从雁山村田宗敏等人的租住屋内解救出谭某、郭某等九名少女。同时还缴获田宗敏强迫被害人卖淫的日记本和被害人陈某被强迫卖淫的记事本。经法庭质证,各被告人对日记上的强迫妇女卖淫记录均供认不讳。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2月29日以强迫卖淫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田宗敏、付绍权、李秀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案犯被依法判处6至15年有期徒刑。付绍权等8人不服,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驳回上诉,并依法核准田宗敏、付绍权、李秀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记者邓新建通讯员苏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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