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无爱的婚姻该不该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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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06月25日07:38 商务早报
3年前,妻子红杏出墙,陈先生愤而提出离婚,正当两人签订好离婚协议准备向法院起诉之际,妻子外出遇车祸落下残疾,离婚的事自然搁了下来。3年来,陈先生屡屡痛苦地徘徊在情与理之间,日前他向记者倾述了自己的迷惑和苦恼。
早报记者潘波吕建设红杏出墙婚姻触礁现年28岁的陈波家住温江。1995年经人介绍认识了年轻漂亮的吴燕(化名),经过几个月的恋爱之后他们走进了婚姻殿堂,并于1996年生下一个女儿。陈波说,这本是一个幸福美满的三口之家,然而从1997年开始,吴燕经常借口回娘家夜不归宿。直到有一天晚上,做个体经营的陈波外出进货后回到家中,才发现妻子正与一男子在家中厮混。曾做过舞厅小姐的吴燕向丈夫承认,这名男子是她婚前在舞厅工作时认识的,他们一直保持着来往。妻子的不忠令陈波感到万箭穿心,更让他万分震惊的是,人不止这一个!“离婚吧!”万念俱灰的陈波向吴燕提出。
意外突发离婚遭阻不久,男女双方就孩子、财产等问题基本达成一致,写下一纸离婚协议,双方各自在协议上签了字。然而,就在双方即将办理离婚手续之际,意外事件发生了。吴燕搭“男友”的摩托车外出时惨遭车祸,导致膑骨骨折,一根钢钎植入她的体内,从此成了一名残疾人。据了解,那“男友”正是吴燕离婚后要结合的人。但车祸之后,对方的妻子找到吴燕大吵了一架。该“男友”给了她几千元的医疗费之后,两人的关系就吹了。
这场变故令“顺利”离婚变得坎坷起来。面对肉体和精神都遭受重大打击的妻子,陈波不好提出去办理离婚手续。半年后吴燕的病情稳定下来,陈波找到民政部门提出离婚请求,工作人员调解说:“你们回去再认真考虑一下,实在不行再解决。”两年来陈波又去了几次,但都被不软不硬地挡了回来。较要面子,他又不想经过法院闹得满城风雨。
抉择两难我该咋办这件离婚事越闹越大,陈波眉头紧锁地告诉记者,如今单位领导多次批评他没有责任感;岳母到处告他,说他抛弃残妻;而且,吴燕的父母及哥哥已明确表态:“吴燕嫁给你几年了,你们离婚以后我们不会管她。”吴燕则对他说:“离婚可以。但我没处可去。离了我还是要跟着你。你要养我,照顾我。”“说真的,我们毕竟曾经相爱过,我很同情她,”陈波说:“但我们的感情早已破裂,根本不可能破镜重圆。”说到这里,陈波深深叹了口气:“我好像背着一个沉重的十字架,不知道该怎么办。”律师说法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华楚律师事务所石红阳律师,他说,是否准予离婚是以感情破裂与否为标准。如果陈先生决意离婚,可向法院起诉。如若离婚,考虑到女方身体残疾、没有经济来源等特殊情况,在财产分割等方面应予照顾,同时陈先生仍应承担一定的扶养义务,不过,吴燕的父母对吴燕也有抚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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