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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报讯:据燕赵都市报报道,去年10月8日,在辽宁 省葫芦岛市园林局打工的王国香和女儿王雅下班回家途中 , 王国香被一辆迎面开来的货车撞死,肇事车撞人后逃之夭夭 。事后,王家亲友在方圆几十里的范围内,四处张贴小报, 重金悬赏寻找那辆肇事车的下落。 不久,一个蒙面男子找到王家,说可以提供肇事车的情 况,但必须给他1.5万块钱。后双方商定,先交70 00元钱, 肇事司机被抓后,再付8000元。 在没有任何线索之前,将7000元钱交给一个陌生人是否 有些冒险?万一他是诈骗犯呢?王家最终报了案。 在双方约 定交钱的日子,这名男子落入“法网”。 经审问得知,此人叫孔凡茹,家邻王家两三公里远。他 说,因为王家重金悬赏,他知道肇事车的详情,特地来 举报 ,警方应该感谢他。随后,他告诉警方肇事车就是他同村的 ,司机叫吕巍,车主叫陈志明。抓来吕、陈一审,还真对 。 孔凡茹随后也被刑事拘留,有人认为他是敲诈勒索,那 7000元钱报酬被认定为赃款被警方追缴。十多天后 ,孔才被 警方释放。 孔凡茹回到家,亲戚朋友都认为孔凡茹里外不够人,酬 金没得到不说,还因此进了“局子”。孔本人更是感到 窝火 ,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已近半年没回家了。如今,同村的肇 事司机和车主都回家了,他们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缓 刑三年,赔偿受害人家属5万元。但孔凡茹到底身在何处, 村里人谁也说不清。 事情虽已过去,但由此引发的后遗症却慢慢显现出来。 肇事者因孔的检举,损失惨重,家人恨透了孔凡茹。孔 的家属同样在村里顶着沉重的压力。而受害人的家人对 孔凡 茹依然表示要知恩图报。 孔凡茹的行为是不是合法呢?一名曾经承办此案的公安 人员说,孔凡茹蒙面出现,并威胁王家不许暴露其身份 ,这 是一种敲诈勒索行为。孔应当向公安机关举报,如举报属实 ,可以酌情予以奖励。一位村民认为,孔凡茹借王家不幸 索 取钱财,是有违传统道德的。 然而当地一位法学教授认为,提倡人人都冒险检举犯罪 而不获报酬,远远不如提倡有偿举报所带来的效果好。 孔凡 茹检举同村人犯罪,所冒的风险是十分大的,所以他理应获 得报酬。 一名法官说,我国没有法律规定举报犯罪索取报酬是违 法的。现在一些案件难以侦破,原因就是一些知情人不 配合 。我国对证人和检举人的保护非常不完善,举报犯罪有一定 的风险,却没有任何好处。索要报酬而举报犯罪是否合法 , 需要立法机关给一个明确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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