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跨国奇缘:电影制片厂吃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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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07月10日08:50 华声报
华声报讯:夏山泉是一位残疾的中国农民,马佳是一个
金发披肩的澳大利亚女孩,在闻名中外的虎跳峡谷,他们奇
迹般地相遇,奇迹般地婚恋。他们的故事,被拍摄成一部叫
《幸福花园》的电影,并且在丽江某电影院播映。此事引起
了夏山泉和马佳的强烈不满,一怒之下,夫妻俩把某电影制
片厂和丽江某电影院告上了法庭。此案于7月7日在昆明市
中
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北京晨报报道,1986年,夏山泉在虎跳峡谷附近
办起一旅社,受到中外游客的欢迎。为了解决异国语言
的交
流问题。他如痴般地学习外语,其妻因为不能忍受他的忘我
精神而丢下3个孩子,只身而去。1996年,夏山泉的
诚
实可靠和艰难曲折的经历,感动了在云南大学留学的澳大利
亚女硕士马佳。俩人开始了一场特殊的婚恋。1998年6
月17日,某电影制片厂的万启仁、文汉鼎等一行5人,前
往虎跳峡,对夏山泉和马佳的跨国奇缘进行采访,万等人承
诺
,剧本一写出,即与马、夏二人联系。但一走再无音讯。
1999年10月,才有人通知夏山泉夫妇参加以他俩为原
型拍
摄的《幸福花园》首映仪式。
在庭审中,夏、马二人诉称,某电影制片厂和丽江某电
影院在未征得他们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在采访时所
作出
的承诺,电影首映时,为达商业目的而大肆广告“本故事是
根据真人真事改编而成,确有一位澳大利亚姑娘爱上丽江
虎
跳峡旁的一位客栈房主夏山泉”等等,伤害了当事人的尊严
。据此,原告要求二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赔
偿精神损失10万元,经济损失5万元。法院决定择日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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