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酒店规定:发现苍蝇立即吞下 奖励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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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07月13日17:20 扬子晚报
7月6日,杭州市上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诉讼。诉讼起因是消费者在该市有名的红泥砂锅城就餐时,发现一盘基围虾里躺着一只红头大苍蝇。
去年10月16日,正逢杭州西湖国际烟花节。朱颢、吴铁雄、李立新等30人在观赏完烟花后,走进红泥砂锅城用餐。3桌人食兴正浓时,忽然发现一盘基围虾中赫然有一只红头大苍蝇。他们找来砂锅城有关人员协商处理,店方表示,发现苍蝇的一桌餐费免去,另两桌适当优惠。然而,正当顾客准备离开包厢结账时,前厅一位姓刘的女经理突然过来,一口吞下了那只苍蝇。
11月8日,在杭州市上城区消协调处过程中,红泥砂锅城提出:刘经理吃掉的是一粒“锅炭”,而不是苍蝇,并且还是顾客强迫她吃下去的。是苍蝇,还是“锅炭”?双方各执己见。于是,顾客方于今年2月25日将红泥砂锅城告上了法庭。
原告代理律师认为:对于盘中的死苍蝇,在坐就餐的十几位消费者亲眼目睹,都是直接证人。况且,杭州市上城区消费者协会在就此事的调查中,也从那晚处理纠纷的清波派出所民警郑立警官口中,证实了事发当时双方对菜中有苍蝇一事没有异议的事实。
当人们还在对“红头苍蝇事件”议论纷纷的时候,杭州又出现了一次苍蝇被吃事件。某知名餐馆的服务员把顾客菜中的苍蝇吞下后,提出给予“免单”,顾客则答应不再追究。据悉,杭州有一家知名酒店的经理,要求员工看到苍蝇立即吞下,而后可以领取200元奖励,并休息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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