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制造“系列强奸抢劫案”的淫魔被判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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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07月26日11:28 商务早报
昨日,由成都市成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制造“系列强奸、抢劫案”的辜洪水被法院依法判处强奸罪8年,抢劫罪3年,合并执行10年,并处罚金1000元。成都市圣灯乡东华村“不净之地”的传言终于风平浪静了。
辜洪水现年31岁,系四川省仁寿县人。今年2至3月,辜洪水到九眼桥劳务市场以“老婆病了,家里要请保姆”为由,分别将4名21岁至46岁的妇女骗到圣灯乡东华村一块菜地,对其进行卡脖子、殴打、恐吓等手段,极其恶劣地将4名被害人强奸。3月5日晚,当辜洪水在菜地再次作案时被巡警当场抓获。
淫魔辜洪水落网了,4名倍受凌辱的妇女,除案发当天只有一自称“杨莉”的女子到派出所报了案,其余3人都不愿出面指证辜洪水。
成华检察院得知这一情况后,起诉科作出“提前介入、依法快诉”的决定,由主诉检察官指导侦查取证工作,在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下,多次前往郫县等地,终于说服“杨莉”指证辜洪水。随后其他3名受害者也声泪俱下地为本案做证。使主诉检察官仅用了37天的时间就依法惩处了这名淫魔。孙世强早报记者陈娟实习生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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