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吞公款竟称“暂时借用” 一审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7月26日16:06 半岛都市报
本报7月25日讯:(通讯员张杰记者曲是捷见习记者梁洁)狂吞公款人民币35万元及美金28万元用来炒股购房购车高消费,竟然狡辩是“只想暂时借用一下”。今天下午,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作假账吞公款的某银行营业部副科长魏立宁进行了公开宣判,一审以贪污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万元。
据悉,35岁的被告人魏立宁在担任某银行副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或前台柜员疏忽之机,采取多记现金支出或单方空转等虚假手段,于1999年8月25日至10月26日期间,先后5次将其管理的公款现金人民币35万元和美金28万元据为己有。巨额公款到手后,魏立宁将其中20万元人民币投入股市,将10万元美金以其岳父岳母名义存入银行,购买轿车交订金10万元人民币,在威海购买商品房交订金1万元人民币及购房装修款3-47万元美金,存入威海建行13万元美金,其余款用于购买高档手表及出入高级娱乐场所等挥霍。在银行查账时,魏立宁见罪行败露,遂到朋友王某家躲藏,给了王某3万美元,并让王某等一起帮助把投入股市、存入银行、购车等资金提出予以转存或随身携带。在魏立宁企图携款乘火车潜逃时,被警方抓获,当场从其身上缴获美金10万元,人民币24000余元,存有27万余元人民币的两张存折及部分赃物等。魏立宁归案后,涉案赃款全部追回。
【发表评论】【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