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新浪首页 | 免费邮件 | 用户注册 |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扬子晚报 > 正文
您还可以通过
新浪点点通软件
摩托罗拉6188手机
爱立信R320sc手机
西门子3518i手机
浏览新浪网新闻


狱中行凶罪上加罪 致人伤残被处极刑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7月29日16:38 扬子晚报

  南通电:南通监狱服刑犯张郭民故意伤害一案,经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张郭民被依法从重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7日上午,张犯被执行枪决。

  罪犯张郭民,男,24岁,盐都人,1993年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997年4月又因盗窃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年6月被送往南通监狱。1999年12月28日,张郭民发现床单被他人划破,怀疑是同队服刑犯人陈某所为。次日下午,张在车间劳动时,见陈走进来,遂从墙边捡起一根1米多长的圆形铁棍,向其腿部、头部猛击,致陈某重伤,伤残程度为二级。

  法院审理认为,张郭民在服刑期间不思悔改,又重新犯罪,公然在服刑场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严重残疾,构成故意伤害罪,于2000年5月22日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后,张不服,向省高院提出上诉,经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丛剑泽林)

发表评论】【关闭窗口

 新浪推荐
特别报道:协和式客机在巴黎上空坠毁
新浪奥运专题网站
趣味心理测试
2000高考专栏
中韩足球对抗赛
沪深股市2000年中报
网上学电脑学上网
新浪网勤工俭学信息留言版






新闻查询帮助及往日新闻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C) 2000 SINA.com,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本网站由北京信息港提供网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