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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消息 一位曾两次义务献血的现役军人母亲生病手术后却没能按规定享受到相应的“免费”优惠。连日来,该青年军人手持“硬件”材料四处讨说法。 刘泽波是郫县郫筒镇望丛村3社人,服役期间曾于1999年8月18日和今年8月29日两次踊跃参加无偿献血,共献了400毫升。 8月21日,50岁的刘母白玉仙因患子宫肌瘤症住进了郫县中医院,顺利接受了手术。29日,从天津回蓉探亲的刘泽波替母亲办理出院结算手续时发现:出院清单上竟有一笔输血量为400毫升的1330元“输血费”。他赶到该医院检验科质询:“按有关规定,献血者,其家庭成员可免费享用与他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我献血400毫升,我母亲治病享用400毫升,正好免费,咋个对她冒出那么大一笔输血费呢?”检验科医护人员口气肯定地回答:“我们收费没错!”他们没有作详细的解释。 按有关献血“优惠”实施程序,31日上午10时,刘泽波去血液中心按自己400毫升的献血量领取了退偿金。谈到自己替母亲在医院缴了1330元输血费的事,血液中心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明确指出:“郫县中医院多收450元是不合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他们最多可按每袋(200毫升)多收取10元附加费。医院那样做,会让那些踊跃献血的人们寒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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