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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6岁的少女强奸犯的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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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09月17日14:38 扬子晚报
记者15日接到来自南京看守所的电话,说有个少女强奸犯要见记者:向社会忏悔她的罪恶人生。
今年刚16岁的少女强奸犯郑某一见到记者眼中就闪出泪花。第一句话便是:“我好后悔!”她说,12岁那年,父母离了婚。此后,她便学会了抽烟、喝酒,整天泡在酒吧里,还看“黄片”,并很快和男友发生了关系。今年4月,她突然听说,16岁的少女尚某和她的男友“好”上了。为此事,她痛不欲生,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报复她。经过和同伙贺某密谋,4月22日晚10时许,她和贺某将尚某从一迪吧中带出,“押”到大方新村、和平电影院等处,以尚抢走其男友为由,对其辱骂、毒打。凌晨2时,她又伙同男青年朱某、金某、胡某等人将尚带到银城花园。除了继续辱骂、殴打外,还剪掉了其头发和衣服,强迫她当着3个男青年的面跳脱衣舞,后来,又让胡某强奸了尚。这件事情,不但让3名男青年受到了法律的惩处,郑某自己因犯强奸罪、抢劫罪等被判刑7年。郑女说,现在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最大的灾难,莫过于不懂法;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失去自由。王文捷 耿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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