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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蒋培宇)青岛市第一个女子工商所--中山路工商所成立仅一年,就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02365 -5元,接受来自海内外消费者的咨询上千起。据了解,该所成立于1999年1月12日,并在全国率先推行的“先行赔偿 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相关报道: 资料:消费者的九大权利 相关报道: 法国消费者呼吁加强食品卫生检查 相关报道: 上海实施消费投诉先行赔偿 相关报道: 洗车卡不连锁 消费者真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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