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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记者陈刚)“喂,早报吗?我们这里有一个非常棘手的报案……”昨日早上,记者热线接到某集团公司保 安部的求助。对方称,该公司一名员工指认另一名女同事在网上多次偷窥他和女友的“私房事”,令他忍无可忍,他希望保卫 部门出面调查处理此事。该集团保安部经理严某一筹莫展:真不知此事如何处理是好? 昨日上午10时许,当记者赶到该公司保安部时,那位报案人还在执著地等待着记者的到来,而那位被他指认的女同 事等了一会儿觉得“等得不耐烦”而已经离去。 这位年近22岁的高个青年名叫刘伟,是去年刚刚调到该集团公司下属的一个分公司技术部工作的。据刘介绍,由于 他老家和女朋友都在外地,平时除了上班和必要的应酬之外,最大的乐趣就是上网,他称自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网虫”。 今年元月2日晚上12时过,有事外出整整两天才回寝室的他打开自己的电子信箱,想看看这两天有哪些朋友在问候 他新年快乐。一打开信箱,他就懵了:这两天收到的7个邮件中除半小时前刚收到的一个外,其余6个竟全部被人打开过。而 最令他尴尬和气愤的是,他女朋友给他发来的“私房话”也被人“偷听”了。 作案人是女同事 这到底是谁这么缺德呢?事发后的近半个月,他一直在琢磨着,但一直没有抓住“作案人”。后来他经过反复排查, 认为公司行政部门一名女同事有“重大作案嫌疑”。刘说,这位比她小一岁的詹姓女同事是成都本地人,在工作上对他一直都 比较关照,还曾经向他表示过爱慕之情,但因为自己已有女朋友,便婉言拒绝了她,不过平日里两人还是相处不错。 据刘称,1999年12月底,詹某突然请他帮她在某网上申请了一个免费电子信箱。在设定信箱密码时,由于詹不 是很在行,刘便帮詹设置了她家的电话号码作为密码,并告诉她,为了好记密码一般可用电话号码、生日、手机和呼机号等。 更为奇怪的是,不久,在不经意中,詹将刘家的电话号码、刘的生日、手机和呼机号无一例外的打听了过去。而据刘称,他电 子信箱的密码正是用的自己的生日号码,而且他的生日除詹之外,公司其他同事无人知晓。不过,这也不排除电脑“黑客”的 无意闯入呀。 1月19日上午,刘找到詹,抱着侥幸的心理向詹提出电子信箱的事,若真是她所为,希望对方下不为例。没想到对 方竟坦然承认在电子信箱上“偷窥”刘“私房话”一事,她还不以为然地说:“你我都是用的免费信箱,有什么不可以看的? ”当刘提出她这是违法行为时,双方发生纠纷争吵起来,最后来到了公司保安部。 到底算不算违法? 刘提起詹的态度很是生气:“这是对我权利的一种侵犯,是违法行为。如有必要,我会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此事。” 刘称,他已经修改了他电子信箱的密码。 昨日上午11时许,记者几经周折找到了詹某。当着记者的面,詹承认自己打开过刘电子信箱,也承认自己可能有点 过错,但绝对没有刘所说的那么严重。她说:“我开始也是出于好奇试着找他的密码。没想到竟然找到了。他的邮件也没什么 ,看了也就看了,随便他怎么样。如果他不服气,我的密码她也知道,他可以随便看我的呀!” 偷看他人信件是违法的,但偷别人的电子邮件到底算不算违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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