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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给钱,干嘛不要”--且听王海怎样说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1月5日 02:53 辽沈晚报

  1月4日中午,记者找到了位于北京东直门附近的“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责任公司”联络处的办公室。这里的苏小 姐告知:王海的公司总部不在此处,地点保密。当她得知记者要采访王海本人时,很快便与王海取得了联系。约定半小时后见 面。

  半小时后,王海派一个工作人员将记者引入其办公室对面的总参第一招待所。在大厅右侧的咖啡厅,记者见到了曾于 两天前在北京站广场上碰面的王海。王海看到记者后,微微一笑说:“那天就看你不像个做买卖的。”寒暄了几句便进入了“ 正题”。

  王海首先问记者是否对“李长兵”的身份进行过核实。记者说:“为了保证新闻的真实性,曾做过必要的核实。”王 海随即开始讲述了他与李长兵“遭遇”的前前后后及他对李长兵身份的种种猜测。

  王海说:“在1999年11月25日,我曾接到过来自河北省任丘市的电话。而11月29日,李长兵又从沈阳给 我们打来电话,这两个电话投诉的都是低压电器,而投诉的对象又恰恰是同一家企业。这种巧合使我第一次接到李长兵的投诉 就感到不对头。”

  王海说:“李在第一次见面时又主动告诉我他也是卖假货的,也很让我怀疑。因为在一般情况下,这样的企业可以在 这种时候采取‘规避’的方式,先停卖一段假货,而他却把这些都告诉我了,我觉得他可能是要设‘计’整我。因为想整我们 的人太多了。”

  王海对记者说,他怀疑李长兵是被他打击的一个造假企业派来的人。他说:“李长兵(设计)只不过是他们的一个方 案。”“他想算计我,我还正想算计他,我不过是将计就计。我也想搞清楚他要干什么?所以就同他签了合同。”但王海表示 ,目前尚无证据证实李长兵系他人雇用。

  关于王李二人订的合同,王海说:“这是为李长兵专门做的一个合同,与其他企业委托我打假时订的合同都不相同。 里面找媒体曝光的要求是李长兵提出的,这种要求一般企业是没有的。”谈到合同里的收费。王海说:“我们所做的工作是需 要钱的,我们还要常做些公益性工作。花销很大。”他给记者提供了一份公司的收费标准,上面列出的收费数额不低。

  王海说:“我早知道李长兵委托我的事儿不实,所以他提出什么要求,我都答应他写进了合同里。”李长兵多次要将 “双方都系贩假者,要打此而护彼”的内容写入合同的要求却屡遭王海拒绝。

  记者问:“您明知对方是贩假者,不向有关机关反映,却收他的钱,您认为这合理吗?”

  王海说:“我的这种行为不违法。”“别人主动给我送钱,我干吗不要?我这是将计就计,拿他的钱把幕后的情况摸 清楚。”

  记者问:“如果李长兵说的都是实情的话,你打算如何去做?”

  王海说:“我会按他提供的(情况)先操作,最后连他一块儿端,这是非常明白的道理。”

  记者又询问了大海公司的情况,王海说:“前几年一直亏损,去年略有盈余,每年能接100多个‘案子’,主要的 经营手段是收企业的钱,为企业打假。”

  对于本报的报道,王海认为“基本都是事实”,但他认为也应该同时采访他。

  到底谁是谁非,本报将继续关注。

  本报记者特别行动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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