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
| ||||||||
|
|
|
晨报讯(记者王小星)为了推销性用品,耿福增竟将淫秽照片用在了包装上,结果商品还没卖出多少,人倒先被抓了。10月17日,丰台区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一审判处耿福增有期徒刑1年。 46岁的耿福增原是北京万寿福性用品用具开发服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1999年4月,为了推销性用品“耿氏系列玉液神油”,他制作并使用了带有淫秽内容的图片为外包装,致使这些淫秽图片在随产品销售时传播。1999年7月22日,公安机关从其地下库房内查获有淫秽图片的包装盒8万余张。经公安机关鉴定,有39990张属于淫秽物品。同时,还从东城和崇文等经营场所起获有淫秽图片的包装盒73张。 检察机关以其犯有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对耿福增提起公诉。耿福增为自己辩解,其公司出售的是性生活用品,包装上的图案也是为了方便购买者识别特定商品的用途,不应认定为淫秽图片,而且大部分包装还未流入市场广泛传播,因此不应认定为犯罪。法院审理后认为,耿福增在其公司生产和销售的“耿氏系列玉液神油”上使用淫秽图片是为了宣传、推销其产品,不是通过传播淫秽图片牟利,因此其罪名应为传播淫秽物品罪,并以此罪对耿福增进行了量刑宣判。
|
新闻中心主编信箱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C) 2000 SINA.com,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本网站由北京信息港提供网络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