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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农民陆坤昌到一寡妇家入赘。5年来,人面兽心的他丧尽天良地奸淫年仅十多岁的继女。9月7日,武鸣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陆坤昌犯有奸淫幼女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 穷青年入赘寡妇家 陆坤昌系广西武鸣县灵马乡人。那年高考落第后,他回到家里与父母一起耕田种地。年轻的他常常憧憬自己未来的婚姻生活。他认为,在这偏僻的小山村里,自己也算是个文化人,应该娶上一位贤惠漂亮的姑娘共度漫漫人生。村里的媒人热心地为陆坤昌牵过两次红线,但均告失败。原因只有一个,姑娘嫌弃陆家过于贫寒。陆为此黯然神伤。 1989年底,23岁的陆坤昌仍孑然一身,每晚望着屋梁发呆。一天,热心的媒人再次登门,为他介绍对象。女方是本县两江镇某村的寡妇韦玲。前不久,韦玲的丈夫因病去世了,家中尚有公婆及一子一女。韦玲提出,为了养家,必须招郎入赘。媒人希望陆坤昌从实际出发,答应这门亲事。反复思考后,陆坤昌随媒人到两江镇某村韦玲家中。韦玲的家在国道附近,交通便利,家境富裕,盖起了新楼房,还买了手扶拖拉机。陆坤昌有些心动了,但思想障碍也不小:一是韦玲是个寡妇,又有家庭负担;二是入赘上门,听命于女方摆布,自己男子汉的尊严何在?三是韦玲比自己大6岁,和她结婚,亲朋好友会怎么看?不过,两人来往几次后,陆坤昌的心理障碍渐渐消除,渐渐地喜欢上韦玲了。就这样,陆坤昌成了韦玲与前夫生育的两个孩子的继父。陆坤昌在自己村里开了结婚登记介绍信,叫韦玲一起去两江镇政府领结婚证。韦玲却推脱着不答应。她说:“我年纪比你大,实在不敢保证今后你能永远呆在这里。有些男人来上门,几年后就溜了,这种事我见多了。我们干脆不领结婚证,免得以后大家还得费神去办离婚。”既然韦玲这样说了,陆坤昌就不再提办结婚证的事。两人和和睦睦地生活着,陆坤昌常常随韦玲去田地里干活,挣钱养家。 1991年,韦玲为陆生下个男孩。陆满心欢喜,干活更加卖力。继子阿伟、继女阿红十分喜爱这个新添的小弟弟。 继女屡遭奸淫 转眼间,5年过去。村旁的大明山上兴起了采矿热。矿山需要大量民工,一心思富的韦玲到山上打工去了。陆坤昌一人在家里劳作,照顾两位老人和三个孩子。起初,陆坤昌一心持家,毫无怨言。可一段时间后,陆坤昌渐渐烦躁起来。因为妻子韦玲每月才回家住两三个夜晚,这样使得精力旺盛的陆坤昌性生活得不到满足。情急的时候,陆恨不得马上上山找到韦玲。但是,家中老老少少全靠他一人照顾,他怎能走开?再说,山上也没有他夫妻俩栖身的环境。渐渐地,陆坤昌的一双邪眼就盯住了阿红,他常常盯着阿红的身子发呆。年满10岁的继女阿红,长得柳眉大眼,十分漂亮。年幼的阿红哪里会防备人面兽心的继父?一天中午,放学回到家中的阿红被陆坤昌奸淫了。 关于这次奸淫,阿红和陆坤昌两人各有说法。案发后,阿红称是继父对她采取了暴力手段。陆则向警方交待:那时,阿红身上长了牛皮癣,脱了衣裤叫他帮忙抹药。他一时冲动,在征得阿红同意之后他才动手的。 那天之后,每个星期阿红都被陆坤昌奸淫一至两次,陆坤昌将时间选在中午家中无人之时进行。地点起初是在家中卧房。后来,陆害怕两位老人及阿红的哥哥撞见,就将地点改在家中旧屋子里。那旧屋堆放着稻草,平时没人过去。陆坤昌兽性一发,就会叫阿红来到旧屋里……为了堵住阿红的嘴巴及掩盖奸情,每个星期陆坤昌都会悄悄地塞给阿红5元钱,让她去买自己喜欢的零食。 随着年纪的增长,阿红渐渐醒悟。担惊受怕的她常常为这事食不知味、夜不成寝。有时,她想把这事告诉母亲,但一想到每周5元的零用钱及继父那恶狠狠的言语,她只好作罢。陆坤昌隐隐约约感到阿红有点不听使唤,他威胁阿红:“你如果将这事告诉你妈,我就会杀了你全家,然后我再去自杀!”有时,阿红身体不舒服,拒绝陆的要求,很快就会招来陆的拳打脚踢。有一次,爷爷在旧屋前撞见陆拉着阿红的手打阿红,便上前追问。陆解释说:“阿红没有带好弟弟,弟弟饿了也不给他吃的……”有一次,阿红拒绝了陆的要求。陆恼怒地剥下阿红的衣裤,一把火烧了。然后,他还不顾阿红的哭泣哀求,照样奸淫了阿红…… 13岁时,阿红有了月经。有几次,阿红突然停经,陆坤昌以为阿红怀孕了,急忙悄悄地带阿红到县城注射药物。据陆案发后交待,他曾先后3次带阿红去注射药物催经。 企图永远霸占继女 1999年9月,阿红到镇中学读书,平时吃住在学校。几乎同时,矿山上的活也越来越少,妻子韦玲干脆辞掉工作回到家里。这样,陆便不能像以往那样随心所欲地奸淫阿红了,他每一次都得提防韦玲撞见。眼见阿红的反抗精神愈来愈强烈,陆坤昌辗转反侧想出了一个自以为得意的妙计。1999年底,他辞别韦玲一家,将亲生儿子留下,独自一人回到自己的灵马乡老家,承包鱼塘养起鱼来。临行前,他对阿红说:“以后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天,你必须去灵马乡找我……”懂事后的阿红恨不得陆坤昌从地球上消失,她不理会陆坤昌的临别“赠言”,没有如期去找陆坤昌。第一次“约定”时间到了,陆左等右盼未见阿红赴约,就写了封信给阿红。在信中,陆诉说“思念”阿红之情,并且表示今后非阿红莫娶。除此之外,陆还在信中威胁道:“若你不按约来灵马,惹火了我,我就将咱俩的事情公布于众,让你妈丢脸,让你嫁不出去,让你遭人讥笑,让你羞到死,让你身败名裂!”阿红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之中。考虑到名誉和前途,阿红只好去灵马,在陆坤昌鱼塘边的小屋子里,任由陆坤昌恣意凌辱…… 今年4月的第一个星期天,痛苦万分的阿红没有去灵马,她发誓要摆脱恶魔继父。陆等不来阿红,立即给阿红写了一封信:“4月2日,你为何不来灵马?我们可以一起远走他乡,到没人认识我们的地方去结婚。在4月10日以前,你必须给我答复是否愿意嫁给我?否则,我就杀你全家!”阿红没有回信。气极败坏的陆坤昌赶到两江镇,将阿红从学校叫了出来,带到偏僻处奸淫。阿红越想越气,越想越怕。当天晚上她给陆写了一封信:“难道我真的是你的工具?你为何不让我的青春过得愉快?我情愿是一个疯子或最丑陋的人,也不愿受这个耻辱!”信中,阿红痛斥了陆坤昌对自己的伤害,坦言出自己极度痛苦的心情。她希望陆不要再缠着她,让她和同龄人一样,安心学习,过上安宁幸福的生活。 然而她看不到希望。无奈之下,阿红想,与其生不如死,不如死了的好。4月25日,精神彻底崩溃的阿红,吞下了几十粒安眠药。所幸的是,阿红服药之事被老师及时发现,将她送往医院抢救,这样阿红才幸免一死。母亲韦玲闻讯后赶到医院。一见母亲,阿红泪水夺眶而出,一言不发地将“遗书”掏给母亲。韦玲伸手接过“遗书”一看,脸色大变。接着,阿红断断续续地向母亲哭诉陆之兽行。韦玲一夜未曾合眼,她知道,只要一告发,陆坤昌非得坐牢。最终,她拿定主意——家丑不可外扬,不报警。 然而,丧尽天良的陆坤昌并不就此罢休。他又写信逼迫阿红在五·一节放假期间去灵马找他。5月7日,久等不见阿红的陆坤昌赶到镇邮电所,给阿红拍去电报:“五·一放假为何不来见我?难道几年的情义想就此了断?”信寄了,电报也拍了,依然不见阿红有任何回音。陆坤昌恼羞成怒,决定要让阿红身败名裂……丧尽天良终入法网5月10日下午,已经很长时间无处发泄兽欲的陆坤昌,搭乘班车赶到两江镇,在街上一家旅社开了房间。然后,他心急火燎地赶到学校找到阿红,质问阿红为何一直不给回音,并威胁逼迫阿红立即跟他走!阿红一时无所适从,但她不愿就范,又不知如何对付他。陆见阿红不从,立即目露凶光,故伎重演,扬言:“如果今天你不听我的,我就先杀了你,再去杀你妈,然后我再自杀!”此时,已是黄昏时分,阿红心生一计:“你先回去吧。我回宿舍换衣服。”陆以为阿红答应了,于是高高兴兴离开学校。送走陆坤昌,阿红直奔学校,向刘老师哭诉了一切。刘老师急忙连夜赶到阿红家,让阿红的母亲韦玲到学校来。 当晚10时许,在母亲及学校领导的陪同下,阿红来到镇派出所报案。次日凌晨,派出所干警赶到陆坤昌住宿的旅社,将陆坤昌擒获。经审讯,陆坤昌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武鸣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陆坤昌的行为涉嫌奸淫幼女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批准逮捕陆坤昌。 9月7日,武鸣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陆坤昌犯有奸淫幼女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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