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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主任的儿子私驾城管执法车撞死了人,还不顾死者家属的悲痛心情违禁放鞭炮除晦气。”近日一中年妇女 来到本报,向记者哭述了这样一件事: 2月3日晚,这位中年妇女的大哥李某和妻子在渝北区松树桥穿越公路时,从红旗河沟方向驶来的一辆桑塔纳轿 车(渝A09723)撞上二人,李某当即身亡,其妻伤势严重。 据了解,事故车驾驶员姓周,所驾车辆系大溪沟街道城管执法车。李某的妹妹告诉记者,事后他们找到周的父亲 ---渝中区大溪沟街道主任周国良,但他对其子的身份回答含糊不清,一会儿说是待业青年,一会儿说是大溪沟街道聘用人员 。但在交警16队的记录中,驾驶员的工作单位还是大溪沟街道。 就在事发后第3天,当死者家属赶到交警16队协商解决善后事宜时,被对方的所作所为彻底激怒了。李某的妹 妹告诉记者,那天双方未能就丧葬赔偿等达成协议,警方要求次日再来协商。但一出交警支队,便看到周家的亲戚在大放鞭炮 。她气愤地说:“他们咋就这样不理会死者家属的悲痛心情。” 死者家属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周国良的儿子究竟是不是街道工作人员?为澄清这些问题,记者三赴大溪沟街道 调查,并要求向周国良核实情况,接待人员以周公务繁忙相拒。为此,记者不得不提出电话采访周国良,对方又以不知道联系 电话和周的传呼机坏了作答。 尽管如此,记者还是了解到周国良的儿子并非街道工作人员。大溪沟街道城管科一姓李的负责人明确告知,该科 包括聘用人员在内都没有姓周的工作人员,而街道行政办一姓郑的负责人也肯定地告诉记者,管理街道车辆的行政办没有姓周 的驾驶员。 至于违禁燃放鞭炮一事,警方证实确有其事,并已对其罚款。但当记者就周国良的儿子是如何开走公车一事采访 大溪沟街道综治办负责人时,对方回答,这些情况需要渝中区纪委出面调查才行。 而就在记者即将截稿时,昨日深夜,周国良的妻子赶到报社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经过。她说,她的儿子才大学毕业 ,现待业在家。事发当晚周国良外出时把车钥匙遗忘在家,因当时急于送一亲戚回家,她便自作主张叫儿子开车前往,不想出 了车祸。事发后,她和丈夫一直积极配合各方处理善后事宜。 至于燃放鞭炮一事,当时她和丈夫在交警队协商丧葬费用问题,她的一个亲戚买来鞭炮燃放以除晦气,周国良发 现后当即把那个亲戚骂了一通。至于没有接受采访,一是因为近期工作确实繁忙,二是因为上级组织要求他回避,由组织出面 协调处理此事。她表示,他们愿意按法律程序解决此事。 (记者:陈健) (录入:邹俊) 编辑点评 编完此稿,只想问几个为什么:一、禁止公车私开、公车私用已是老生常谈之话题,周之子为何能开出执法车? 二、私开公车出车祸,究竟该谁负责?是单位还是私开者? 管好公车,不仅是一句话,而是铁路的纪律和制度。公车越来越多,领导干部首先应该从我作起,管好自己、管 好自己的亲属,管好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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