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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相当于这个特困县全年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 和平县是京九铁路入粤第一县,广东省16个特困县之一。就在这样一个特困县里,近年却发生了近600万元的贪 污案件,涉案金额相当于当年全县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而主要犯罪嫌疑人还是纪检监察部门领导班子成员。 局长办公室巨款失窃 1996年1月,和平县国土局局长办公室里的62万元人民币被人盗走。在财政开支连年告急的和平县,如此巨额 的现金失窃,国土局长钱从何来?3月,和平县委成立联合调查组,具体工作实际上由时任县监察局副局长的吴月林、干部刘 跃两人进行。 半年后,他俩提交的调查报告称,1996年春节前县国土局准备发放铁路沿线乡镇的水田污染补偿款。为此,原局 长陈丁钊叫原副局长黄建会(兼任铁路专账会计)从铁路征地补偿款中提取现金,用于支付。黄建会从银行共提取62万元现 金先存放家中,再在12月上旬将钱用纸箱装好,贴上封条后交给陈丁钊。陈未拆封验收便叫黄放在办公室的抽屉中,存放4 0多天后被盗。 黑幕初揭局长免职 62万元现金从何来?1993年,京九铁路和平县路段兴建时,有关部门委托和平县承包负责该县境内沿线征地及 发放拆迁款等工作。为此,县国土局在和平县相关银行设立了铁路专用账户并由时任副局长的黄建会兼任会计。陈与黄决定利 用铁路征地款的发放周期,将部分款项转存定期从中获息。自1994年1月至1995年4月,黄建会先后转存了28笔定 期款项,获利62万元;黄再将款转存入由其私设的“小金库”中。失窃的62万元便是从“小金库”中提出来的。 在县纪委监察部门的调查报告中有这样一段话:经查,县国土局在收到省厅拨款、地皮收入、征地等资金290余万 元后,没有在本单位财务会计上反映,全部流入了账外账户上,且由黄建会、黄×佐二人私存私放。对此,调查小组建议:给 予陈丁钊、黄建会、黄×佐等人适当的党纪、政纪处分;国土局账外资金29万余元属于“小金库”,除按规定上缴财政外, 还要处以相当于查出“小金库”资金数额1-2倍罚款。但考虑到国土局领导班子及财务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能积极配合,认识 态度较好,而开支的100多万元是正常开支,不再追缴,但余额190余万元要上缴县财政。 据此,1997年4月,和平县给予陈丁钊行政撤销正局长待遇的处分,同时降低职务和级别工资一级;给予黄建会 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并建议行政上撤销其副局长职务。同年,吴月林被升为县纪委副书记。 查案犯案狼狈为奸 1996年4月,吴月林、刘跃在查出了县国土局违规开设“小金库”的情况后,要求陈丁钊、黄建会讲清楚并交出 相关违纪违法资金。当时,刘、黄两人只供述了290多万元的资金占用情况,后来,在查对银行账户过程中,吴、刘发现和 平县国土局账外违规资金远不止供述的290万元之多,还有320万元的账外资金没有交代出来。当时,和平县人民检察院 也介入对此案的调查之中。陈丁钊、黄建会两人对此心知肚明。 为了避免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吴月林、刘跃找他们谈话时,他们提出了交换条件:即320万元交出来可以, 但不能与已经上缴给县纪委的190多万元并案处理。吴、刘表示同意。随后,黄建会分批将270万元现金和50万元国库 券于1996年5月中旬,分三次交给了吴月林和刘跃。吴月林当时收钱时没有开具任何收据凭证。 重立案黑幕始大白 纸毕竟包不住火。1998年下半年,当地高度重视群众举报,由检察院立案重查国土局失窃案,终于一举揭开了吴 月林等人利用办案之机,勾结犯案人员大肆鲸吞涉案公款近600万元的内幕。同时还揪出了黄建会与陈丁钊自1992年以 来的多件违法犯罪事实。 此案中的4个关键人物,陈丁钊、黄建会一审已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7年,吴月林也于去年12月由河源市 人民检察院向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张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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