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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齐元星记者王纯):为报复父亲的情人,袁某纠合他人抄了女方的家,并将其姐姐强奸。李沧区法院 经慎重审理,日前以强奸罪判处袁某有期徒刑三年。 1998年底,袁某得知其父与一无业年轻女子黄某有暧昧关系后,父子关系蒙上阴影。去年1月的一天晚上,袁某 得知父亲正与黄在一饭店吃饭,气愤之下,伙同朋友赶到那家饭店找黄算账,但黄已走,怒气未消的袁某不想就此罢休,又带 领众人来到黄的住处,将门踹开,对黄某及其姐姐拳打脚踢后又抄了她们的家。因袁某知道父亲曾送给黄某500元现金,于 是借机将其耳环、戒指、3800元活期存折和250元现金一并拿走,且为达到报复目的,又将黄某的姐姐强奸。 相关报道:出外打工不检点 埋下祸端酿惨剧 相关报道:老父换届落了选 儿子报复掘人坟 相关报道:强奸幼女以为被打可了结 父亲再把儿子告 相关报道:只因母亲要改嫁 儿子打死准继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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