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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昨天对李育辉杀人、抢劫案作出终审裁 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授权核准其死刑。 广东省汕头市人李育辉以作“添寿法事”为名,于1998年7月21日在 香港毒死5名香港居民,劫取被害人港币120万元后潜回内地。1999年3月 23日,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数 罪并罚,判处李育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李育 辉不服,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及 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授权核准李育辉死刑。李育辉昨日已在汕头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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