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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

流浪儿状告亲生父母庭审目击

http://dailynews.sina.com.cn 1999年6月6日 06:55 中国青年报

  法庭上,14岁的陈小文(系化名)的头一直深深地垂着,眼睛里盛满 了屈辱的泪水。由于亲生父亲拒不承担抚养儿子的义务,流浪在外后被工 读学校收读的他,把自己的亲生父母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免费为小文打官司的武汉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崔宝顺,情 绪十分激动地说:“‘六一’刚过,孩子们还没有脱下节日的盛装。可是 小文从一出生就没有享受过家庭的温暖,他从来就没有过节日的盛装,由 于父亲的冷酷,他长期流浪在外,以致误入歧途。今天,在万般无奈中, 他不得不把亲生父母告上法庭,惟一的愿望就是维护自己生存的权利。”

  陈小文家住汉口江汉路老甫北巷。1岁多一点,父母就离了婚。父亲 陈双喜没有固定单位,成天在外“打晃晃”,很少归家。刚刚学会走路的 陈小文,只好跟着在街头摆剃头摊子的爷爷生活。11岁的时候,爷爷过世。 陈双喜把仅有的一间平房出租给别人,然后父子住在一间自己搭的阁楼里。 陈双喜十天半月不落屋是常事,陈小文生活没了着落,饿了没人理,病了 没人管。失去了亲情抚爱的陈小文,就像一棵歪歪斜斜的小树,开始在外 流浪,跟着一帮坏孩子学着撬门,小偷小摸,经常被人打得鼻青脸肿。派 出所也没有办法,送到居委会后,陈双喜反而责怪他们多管闲事。1997年 10月,陈小文从家中拿走4000多元钱之后,陈双喜再也没有让小文迈进过 家门,还多次扬言,要和孩子断绝父子关系。

  江汉三路小学的老师怜爱陈小文,有的给孩子送文具,有的送衣服, 谁知陈双喜却找上门,要老师们别管孩子,原因就是“孩子是畜牲,没得 救了”。上了初中,有个老师实在看不下去,找上门来帮小文买米买煤, 照顾他的生活。陈双喜非但不感动,反而让人家别管小文的死活。

  面对律师的指控,身为父亲的陈双喜没有半点愧疚。他反而跳起来, 当庭指责律师是“血口喷人”,甚至还威胁律师“你莫把我搞烦了”。

  陈双喜说:“我犯了哪一条罪,我没有犯罪!你们都帮他(小文)说 话,可是谁来帮我说话呢?你们说他的生活没人管,可是我的生活没有着 落谁来管呢。我不希望他养我,只要他不害我就可以了,他有什么资格来 告我?现在,你们法院口口声声说按法律办事,我去找谁来办事。”“他 是一条冻僵的蛇,大家不要被他所蒙骗,同情他。你们要求我还他一个公 道,可是,谁来还我一个公道呢?”

  在法庭上,原告的代理律师与被告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原告认为,根 据被告的《离婚协议》,孩子归陈双喜抚养。可是陈双喜在完全有支付能 力的情况下,不但没有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还对孩子不闻不问。

  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第18条“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 担责任”的规定,又根据《婚姻法》第15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 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作为原 告的亲生父母,他们理应承担监护义务,并支付给原告抚养费。

  法庭上的陈双喜,看上去十分恼火,他一边抓过一张纸不停地扇风, 一边不停地辱骂小文是“畜牲’。“我不偷不抢,犯了哪条法?我是要面 子的人,现在你们要我来出丑!你们说,我没有抚养这个畜牲,难道是你 们抚养带大的?你(小文)凭什么资格来告我?你偷,你骗,到底是我错 还是你错,现在是我背大时你背小时,将来是你背大时!”

  在陈双喜的眼里,小文所有的恶习都是自己造成的,他偷,他骗,都 是自找的,跟他没有半点关系。他甚至还荒唐地说:“如果我有文化,首 先要告自己的孩子!”

  眼看着陈双喜百般辱骂自己的孩子一口一个“畜牲”,矢口抵赖自己 的行为,同坐在被告席上的小文母亲余世春指着陈双喜,再也忍不住心中 的愤怒说:“你完全是在骗人,我去看孩子你不让我看,还辱骂我,你说 没能力抚养孩子,自己却在外面吃喝玩乐,沾花惹草。孩子亲口对我说‘ 爸爸在学校里闹,出我的丑,说我偷了钱’,你把孩子赶出来。孩子到了 今天这个地步,即使有错,也是你不管不问造成的。小孩不告你,我也要 告你!”

  面对陈双喜的表现,前来旁听的人们直摇头。

  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审理,法院作出判决:对陈小文的诉讼请求,法庭 认为合情合法,应予支持,判决陈双喜每月支付小文的生活费用150元, 其母每月支付50元,由居委会代管。

  庭审结果一宣布,陈双喜当场表示不服。记者问刚刚走下被告席的陈 双喜,知不知道在孩子未成年时父母有抚养的责任和义务,陈双喜冷漠地 摇摇头。

  走下法庭的小文,丝毫没有喜悦的神情。他漠然地对记者说,我恨我 的爸爸,我永远恨他。也许在孩子的眼里,200元的抚养费不是重要的, 重要的是他需要一个真正给他亲情、给他温暖的家,正如他今年五一节写 给父母的信中所说的“我现在最需要的是一个温暖的家,疼我爱我关心我 的爸爸妈妈!”

  专程赶来参加旁听的振兴路小学老师季彬说,法律能帮他要回抚养费, 可是法律能帮孩子要回他最需要的亲情吗?

  一位来自白湖街的居委会干部说起陈双喜的素质,很有感慨:“作为 居委会所办的家长学校,一定要加大有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的宣传。 ”

  江汉区妇联主任说:“陈双喜在法庭上振振有词,他不知道自己的行 为已经违法,不知道法律对他的制约,这说明,我们很多有关孩子的法规 宣传还很不够,一些家长法律意识淡薄,根本就不知道法律对他的制约作 用。”她希望,更多的人来关心孩子,保护孩子。

  庭审结束后,武汉市政法委秘书长邓斌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对 这些道德说教很难奏效的家长,我们要让孩子用法律武器来保障孩子的权 利。对此,政法委、共青团、妇联、法院做了大量的工作,法院免收诉讼 费,律师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对这些管教孩子不力的家长就是要把他送上 法庭,追究他们法律责任!”

  (本报武汉6月5日电,记者罗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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