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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日报讯: 从吉林省辽源市来沪的郑洪艳、郑海波姐弟俩,因从事 毒品交易活动,日前被松江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现年25岁的郑洪艳因贩卖毒品罪,于去年被闸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 刑6个月。刑满释放后,其与23岁的弟弟郑海波搭档贩卖毒品。去年1 0月中旬的一天下午,姐弟俩携带5克海洛因到松江一吸毒者家中,以2 20元1克的价格当场成交。今年1月下旬,郑洪艳又接到该吸毒者要“ 货”的电话,她叫其弟以180元1克的价格从“上家”处“取”来10 克海洛因,然后以2200元的价格倒卖给吸毒者。 5月6日晚7时50分许,当姐弟俩再次与吸毒者接头时,被松江警 方一举抓获。吴明强春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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