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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据《法制日报》报道6月12日,深圳市智茂电器制品厂发生 的重大火灾,是一起因厂方无视安全生产法规、管理混乱造成的重大责任 事故。深圳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7月6日在公布这一调查结果时称,该委 员会已将事故责任人移交有关部门追究行政和刑事责任。 今年6月12日傍晚,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镇上星村的台资来料加工 企业智茂电器制品厂发生火灾,造成16人死亡,53人受伤,其中8人重伤。 造成此次重大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智茂电器厂一楼仓库的日光灯从横梁 上脱落后,处于通电开启状态的日光灯镇流器散发的热量被周围的纸皮等 可燃物挡住积蓄起来,使可燃物阴燃,最终产生明火并蔓延开来。(李伟 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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