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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工资指导价

http://dailynews.sina.com.cn 1999年7月15日 16:06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卢嵘通讯员米国琛)每年全国各地都有许多人到深圳 找工作,寻工和用工双方到底以什么样的价格“成交”才合理呢?深圳市 劳动局日前公布了《深圳部分职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指导价使应聘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心里都有了底,避免了应聘者盲目开 高价,也让用人单位在招工时有所约束,不能压低工资。据了解,这些价 位是劳动局在调查了人才、劳动大市场的涉及3大产业、14个行业、900多 家企业劳动力交易价格后测评得出的。以这种价位应聘成功率较高,用人 双方都易接受。

  此次公布的价位共有87个,其中管理人员岗位30个,生产人员岗位5 2个,大中专毕业生5个。工资价位从时间上分为年薪和月薪两种形式,从 收入水平上分为高、中、低3个价位。比如,大学本科生的工资指导价最 高年薪是3.6 万元,月薪3000元,最低年薪是1.32万元,月薪1500元;博 士生最高年薪8.4万元,月薪7000元;最低年薪3.6万元,月薪3000元。最 近到深圳找工作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在求职时参考以 上价位提出自己的工资要求。若用人单位开出的工资低于此数,则表明工 资给得太低。由于深圳特区内外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职工工资水平存在差距, 因此宝安和龙岗两区的工资价位要低一些。

  据劳动局有关人士介绍,这个工资标准不属于政府的强制标准,只起 一种参考和服务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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