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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当地时间2月2日,加拿大移民局的一位仲裁同意了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大陆在逃犯赖昌星关于“本宅软禁”的请求。 这位名叫马克-泰斯莱的仲裁同意,只要赖昌星及其情人曾敏娜每月支付8万加元的“个人监狱看管费用”,他们将被获准搬出加拿大联邦监狱,而改为在温哥华郊区的“家里”软禁。一家地方保安公司将负责赖氏及其情妇的安全,并保证他们不外逃。 泰斯莱在一份长达10页的判决书中写道:“赖昌星夫妇提出了改变囚禁方式的请求,这种方式如果有效和正确地执行起来可以保证2人不潜逃。” 泰斯莱说,他安排的赖氏“家中软禁”方案不违反加拿大法律,因为富人愿意出钱就能免遭监狱之苦,享受“本宅软禁”。这在加拿大已有先例。他声称,这个方案能确保赖昌星和曾敏娜及时出席联邦法院的听证会。 但加拿大移民局的官员说他们不同意泰斯莱的软禁方案,并将向法院提起上诉。加拿大联邦法院将于当地时间星期二(北京时间2月7日)为此举行听证会,决定赖昌星和曾敏娜是否应该继续被关押在联邦监狱里。 移民局官员还称,有钱人犯罪就能呆在家中等待审讯的做法会造成加拿大司法的不公正。 赖昌星是中国历史上最大一起走私案的直接策划与领导者,他们大肆走私原油、汽车、电子产品以及原材料,数额达到66亿美元。目前除赖昌星在逃外,该案的其他要犯均已落网。(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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