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岁的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人杰克逊1999年3月在悉尼搭乘一个朋友的汽车时,在路上遭到巡逻警察的拦截,被粗鲁地从车中拖出来,还被警察用枪指着脑袋。杰克逊表示,他在精神上受到了严重创伤,于是愤然将新州政府告上法庭。经过两年多时间的官司,新州地方法院于本月17日裁定杰克逊获胜,并要求新州警方赔偿他近23万澳元的精神损失费。
杰克逊在法庭陈述中声称,1999年3月26日一大早,他和几个朋友一道出去,当他乘坐 的汽车就要进入悉尼海港大桥的快速道时,被4名巡逻警察拦截。起初杰克逊以为只是例行检查,但下车之后,他却被警察勒令面冲护墙,作“投降”状,紧接着脑袋就被警察用冷冰冰的枪指着,并被彻底搜身。让人气愤的是,在经过一番折腾后,警察没有发现任何问题,只好将杰克逊等人放行,但警方却并没有对此行动作任何解释。
杰克逊的律师表示,警察的这次突然袭击给杰克逊心灵造成了严重的损害,特别是在被枪指着脑袋后,他夜晚经常被恶梦惊醒,并因此患上了神经官能症。由此法院裁定,新州警方赔偿杰克逊精神损失费共计229667澳元。(杨滨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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