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德国建立“回忆、责任和未来”基金会的法律已于今年8月12日生效,德国政府通过此项法律为德国纳粹统治时期的劳工赔偿奠定了法律基础。日前,德国方面对该基金会法及其主要修正进行了如下解释:
德国和德国企业的目的是通过该基金会保证尽快对劳工和纳粹受害者进行经济赔偿;赔偿只在基金会各自的伙伴机构申请,并由其决定是否进行赔偿,基金会本身不进行赔偿; 那些在德国(以1937年德国国界为准)或纳粹德国占领区的集中营内、犹太人居住区内,或以其他方式在极为恶劣的生活条件下被拘留并被强迫劳动的人应首先得到赔偿;受到人身伤害的人,例如被进行过医学试验的人也可获得赔偿;同样,对于德国企业参与种族迫害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受害人未曾得到国家赔偿或曾经不被允许提出赔偿的也要进行赔偿;战俘没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以下机构受理来自中国的申请:
一、犹太人申请者可在以下机构申请:Conference on Jewish Material Claimsag ainst Germany(犹太人向德国索赔大会,简称JCC),电话001-212-6964944,传真001-212-6792126,电子信箱info@claimscon.org。
二、非犹太人申请者可在以下机构申请:International Organisation for Migration(国际移民组织,简称IOM),电话00852-23322441/6,传真00852-23881204,电子信箱compensation@iom.int。
根据修正法,申请期限延长至今年12月31日。如果申请者在1999年2月15日之后死亡或对财产损失提出赔偿申请,其权利继承人同样可申请赔偿,但必须在被赔偿者死亡后6个月之内告知伙伴机构,否则申请被视为无效。(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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