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主义活动由来已久,随着恐怖主义威胁的日益严重,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只有通过国际社会的共同合作,才能有效地消除恐怖主义的威胁。随着美国打击恐怖主义军事行动的开始,人们更加希望各种国际组织,尤其是联合国,在反对恐怖主义、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防止更大灾难的出现。
10月5日,联合国大会就恐怖主义问题的公开辩论结束,据说这是联大有史以来发言人 数最多的一次单一议题的辩论会。许多国家的代表表示,希望联合国在打击恐怖主义的斗争中发挥积极的主导作用,认为打击恐怖主义的斗争应该在《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的基础上进行。大会期间,安理会反恐怖主义委员会正式成立,以监督各国对安理会有关反恐怖问题决议的执行情况。
此次辩论反映了国际社会对恐怖主义问题的极大关注以及联合国在国际反恐怖主义领域的积极作用。不少代表指出,反恐怖斗争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国际社会要取得这场斗争的胜利,必须就反恐怖问题达成共识,进而建立起广泛的国际联盟,只有联合国才具有承担这些任务的条件。
-联合国在国际反恐怖活动领域的不懈努力
目前,国际社会对恐怖主义的定义尚未形成统一的看法,但国际组织一直在探讨共同预防恐怖活动的措施。1934年,法国发生刺杀南斯拉夫国王事件,国际联盟行政法院提出就有关国际恐怖活动问题进行讨论。1937年国联制定了《防止与惩治恐怖主义的日内瓦公约》,由于各国对恐怖主义的具体看法不同,公约未能生效,但这毕竟是国际社会在反恐怖问题上的一次努力。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恐怖主义活动威胁的加剧,联合国通过了一系列与国际反恐怖主义相关的决议、协议和宣言。
1963年国际民航组织在东京签订了《关于在飞机上进行犯罪和其他行为的条约》,即《东京条约》。70年代初,又签订了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海牙公约》和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非法行为的《蒙特利尔公约》。根据以上三个公约,非法劫持飞机及威胁飞机安全的行为是犯罪行为,各签约国政府应给予罪犯严厉惩罚,并根据国际法和本国法,努力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以防止这类罪行的发生。反对劫机行为已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目前已有包括中国在内的100多个国家成为以上三个公约的签约国。
1985年12月第40届联大会议首次正式就恐怖主义活动问题展开讨论,一致通过决议:“要明确谴责任何地方、由任何人犯下的一切恐怖主义罪行。”这一决议被称为具有历史意义的文件。
90年代以来,在反恐怖主义国际合作方面,联合国又达成了若干协议和宣言。1994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一项《消灭国际恐怖主义措施宣言》。联合国大会要求各国和国际社会采取措施,消除国际恐怖主义。1996年联合国设立了一个特别委员会,拟定新的国际公约,抑制恐怖主义分子的炸弹攻击和抑制核恐怖主义活动。1997年制定了《制止恐怖主义爆炸事件的国际公约》,1999年制定了《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
“9 11”事件之后,联合国立即作出反应,强烈谴责对美国的恐怖主义袭击事件,并通过了相关的决议,重申《联合国宪章》的原则和宗旨,决心采取一切手段打击恐怖主义行为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所造成的威胁,还吁请国际社会加倍努力防止并镇压恐怖主义行为,履行包括加强合作和充分执行各项有关的国际反恐怖主义公约及安全理事会决议。决议要求所有国家必须立即切断和扼制恐怖主义的财源,冻结所有直接或间接向恐怖活动提供的任何资金或经济来源,并将为恐怖活动提供财政支持视为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正如安南在1997年度报告中所提到的,“联合国和各专门机构长期以来一直在控制国际恐怖主义方面发挥着核心作用。”中国政府也指出,多年以来,联合国和安理会通过了一系列决议,也制定了一系列公约,形成了指导反恐国际合作的重要原则,联合国和安理会在这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国际社会呼吁联合国在反恐怖斗争中发挥主导作用
消除恐怖主义、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不能仅仅依靠一个国家或若干军事强国的武器和军队,它需要国际社会的通力合作,需要就恐怖主义和反恐怖主义达成理解和共识,建立起相互信任、和平共处的机制。联合国是当今最大、最具有权威性的国际组织,国际社会对联合国在新世纪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寄予厚望,“9 11”事件后,国际社会同样希望联合国能在反恐怖领域发挥主导作用。
中国政府一再表示,中国一贯坚决反对和谴责一切形式、各种表现的恐怖主义。防止和打击一切恐怖主义活动是中国政府的一项基本政策。中国已经参加有关恐怖主义问题的12项国际公约中的9项,并在积极准备加入近年通过的《制止恐怖主义爆炸的国际公约》和《制止为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中国领导人和政府多次指出,联合国应该在国际反恐怖主义斗争中发挥领导作用。
“9 11”事件后,世界其他国家、地区组织和国际组织纷纷表示应该发挥联合国在反恐怖领域的主导作用。俄罗斯总统普京强调,俄罗斯在打击国际恐怖主义问题上,仍然主张加强国际组织,尤其是联合国以及安理会在反恐怖行动上的作用。美国众议院在9月24日投票通过了向联合国支付拖欠的5.82亿美元的会费。法国、德国领导人也表示应该发挥联合国的作用,法国总统希拉克提议,在联合国安理会内增设一个反恐怖特别机构,其职能是协调国际反恐怖行动的合作。
发展中国家更重视发挥联合国在反恐怖主义斗争中的集体作用。例如伊朗曾表示,国际社会不必非要接受美国和英国定义的恐怖主义,伊朗能够接受的是联合国对恐怖主义的立场。
-反恐怖斗争: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
联合国目前已达成一系列对付恐怖主义的国际公约和议定书,并正在根据恐怖主义活动的新特点,考虑和制定一项《消除恐怖主义的全面公约》以及另一个有关对付核恐怖主义的国际公约。但对联合国来说,这还刚刚是一个开始。
联合国和国际社会面临的困境是:第一,人们对于如何界定恐怖主义仍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这涉及到国际社会应该共同努力,以消除产生恐怖主义的各种社会、经济和政治根源,如贫困、失业、社会动乱、暴力犯罪、腐败、经济危机,同时努力克服现存制度的各种弊端,减缓因不公正的国际秩序、霸权主义、干涉主义及各国家、民族、宗教矛盾造成的对立和冲突。第二,如何在打击个别恐怖主义组织中,避免伤及无辜、不引发更大的暴力行动。目前,美国及其盟国已经开始对阿富汗进行军事打击,人们普遍担心的是更大规模战争的发生和更严重的人道主义灾难。联合国已经向国际社会发出呼吁,希望国际社会能够通过政治途径解决目前的危机。
在反恐怖主义的斗争领域,联合国任重道远。恐怖主义给无辜的人民带来灾难,反恐怖主义是为了减缓灾难,而不可加重冲突和灾难。安南秘书长曾说,国际社会消除不了仇恨的每个根源,也阻止不了每一个暴力行为,但是,他希望通过各国的努力,建立一个包容所有宗教和种族的更强大、更公正、更仁慈、更名副其实的国际社会。中国政府则强调,在国际反恐怖主义斗争中,应尊重文明的多样性,应大力解决发展问题,使所有国家各个阶层的人民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共同受益。我们期待着联合国能本着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在反恐怖主义领域发挥应有的作用。
文/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李东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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