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站消息:两年前在北约对南联盟的轰炸中,一名当地电视台技术人员身亡,这一事件可能改变欧洲国家发动战争的方式。《欧洲人权公约》可能成为北约对一个国家采取军事行动的绊脚石。
1999年4月23日,北约轰炸了贝尔格莱德一家电视台,造成16人死亡、15人受伤,其中包括电视台技术人员斯托扬诺维奇。上周,斯托扬诺维奇的母亲步入法国东北部城市斯特拉 斯堡的一家法院,根据《欧洲人权公约》状告北约国家践踏自己的儿子及其他30名伤亡人员的人权。
《每日电讯》报道说,这名妇女名叫日瓦娜·斯托扬诺维奇,1999年4月23日,她年仅26岁的儿子在北约轰炸贝尔格莱德一家电视台时丧生。上周她别着印有儿子照片的胸针出庭。斯托扬诺维奇夫人要求法院裁决北约组织中的欧洲国家侵犯了她儿子的人权。
同时,其他30名伤亡员工的家属指控北约国家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第2条款。该条款明文保护公民的生存权。据悉,如果这项起诉被驳回,受害者家属将提出一项额外诉讼,声称他们被剥夺了看早间2点新闻的权利——正是在1999年4月23日凌晨2点,当地电视台被北约摧毁。这项额外起诉将指控北约违反《欧洲人权公约》第10条款,该条款涉及公民言论自由,明文规定要保护公民获得信息的权利不受当局的侵犯。
当然,只有在律师的帮助下,北约那次炸死16人的空袭行动,才能被定性为践踏公民收看电视新闻的权利。
上周,伦敦经济学院国际法教授格林伍德代表被告——17个北约成员国出席了法庭辩论。他说,法官没有必要根据《欧洲人权公约》第2和第10条款进行裁决,原因是,控方的起诉应该被驳回,该案没有必要受理。他声称,美国和加拿大“在当时的军事行动中起主导作用”,但是这两国都没有签署《欧洲人权公约》。另外,《公约》的第1条款规定,“保护在签署公约国司法管辖内公民的人权和自由”,由于南联盟不是《公约》的签属国,所以,该国公民不享有这项权利。
据悉,斯特拉斯堡法院的初审裁决要在几个月后才能出来。假如法庭裁决结果认为北约国家应该对该案负责,用格林伍德教授的话说,“那将会产生严重后果,会损害国际合作关系,特别是在这种合作关系比任何时候都必要的时候”。(韩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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