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香港11月23日消息:人类社会已经进入21世纪,而在塔利班统治下阿富汗妇女的遭遇令人震惊。西班牙《ABC日报》22日一篇报道揭示了阿富汗妇女的悲惨境遇。
“中央社”援引该报道说,她们没有受教育的权利,以前的一些女子学校早被关闭,仅有少数清真寺教她们念可兰经;她们不能出外工作,使得许多寡妇只有靠乞讨生活;她们生病时不能让男医生看病,从来没有女医生,因此病了无法就医治疗。
报道说,她们被规定关在家中,除非父亲、兄弟或丈夫陪伴外,一律不准出门;她们不准和任何男性说话,即使买食物时也不可以;她们全身罩在连帽的长袍中,不准露出身体的任何部分,当然更不可以有所碰触;婚姻是由家长作主,由于女人穿著长袍,作丈夫的在婚前见不到太太的长相。
报道称,她们得穿软底无跟鞋,走路必须轻悄,因为脚步声被视为“性挑逗”;法律前她的证词只有男人证词的一半效力;若是她们被指控“通奸”,将会被揍个半死或者在足球场公开地正法;若想证明是被强奸,必须至少有四个证人,若无法证明清白则将被鞭笞。
报道说,她们禁用化妆品,面罩遮挡下也不许;要是那个女人被发现涂指甲油,会遭受砍断手指的处分;笑声也被认为是对男性挑逗,只要发出最轻微的笑意就得挨揍;她们也不准从窗口探头看外面;不准驾驶任何车辆;不准被照相;不准进入任何保留给男性用的交通工具;不准旅行;不准去公共场所;不准参加宴会;不准运动...。
报道说,自从一九九六年塔利班占领喀布尔后,阿富汗各地的妇女就得随时随地身罩“布尔卡”(Burka),从头到脚包在里面,只在眼睛部位有网状小孔,让穿著的人仅可直视不能旁观。连着面罩的小帽,紧紧箍在头上;帽后缝着连袖的细褶大布,勉强让手能活动而不外露。
阿富汗妇女随时受到宗教警察监视,这些警察隶属塔利班“惩恶扬善部”指挥管辖。(张淡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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