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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害社会近10年 “金三角”大毒枭刘明日前被击毙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2月07日00:17 新华网

  新华网昆明2月4日电(记者伍皓)云南省禁毒局今天透露,长期盘踞在缅甸掸邦第一特区果敢地区的“金三角”大 毒枭刘明已被击毙。

  刘明,汉族,43岁,是对中国威胁极大的境外大毒枭之一,曾多次组织毒品海洛因向中国贩运。经中国警方长期缜 密侦查获取证据证实,自1993年以来,刘明共组织海洛因510千克从缅境向中国云南、湖南、广东、山东等地贩运。为 逃避打击,刘明还在境外组织私人
武装,收集中缅双方禁毒工作情报,在境外数次出动私人武装公然阻挠中国警方与缅甸军警 合作开展的禁毒执法活动,对中缅双方禁毒执法构成了威胁。

  2001年,云南省公安厅将刘明列入追捕毒枭名单,并指挥临沧等地公安机关组成专案组开展工作。2001年11 月3日,临沧地区公安局在掌握了充分证据后,提请对刘明逮捕,同年12月11日,检察机关正式批准逮捕刘明,并于12 月19日向临沧地区公安局下达了批准逮捕书。

  根据中缅《禁毒合作谅解备忘录》及中缅双方禁毒执法会晤达成的共识,为尽快将刘明抓捕归案,经公安部批准,云 南省警方于2001年12月27日正式向缅方提出协助抓捕大毒枭刘明的要求。对此,缅方高度重视,缅甸联邦内政部长丁 莱亲自下令,要求驻掸邦第一特区军警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协助中方抓捕。缅方军警派出人员,加强对刘明的布控,并积极组 织实施抓捕行动。2002年1月15日凌晨,缅方军警组织力量在果敢老街秘密围捕刘明,但狡猾的刘明再次逃脱。

  1月28日6时50分,缅方军警根据准确情报,再次在果敢老街东城实施抓捕行动。抓捕过程中,刘明首先开枪拒 捕,双方发生枪战,刘明被缅方军警当场击毙。

  刘明被击毙后,缅方及时向中方通报了有关情况,并邀请中国警方尽快派员验明正身。1月29日,云南省临沧地区 公安局派员出境,与缅方军警共同开展了现场勘验和尸体检验,证实被击毙者确系为害“金三角”多年的大毒枭刘明无误。(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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