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巴西利亚4月8日电(新华社记者杨立民)
巴西是个“年轻的”国家。根据2000年人口普查结果,其60岁以上人口仅占全国人口的8.6%,远远低于多
数发达国家老年人口超过20%的比例,但保障老年人权益一直受到巴西政府和社会的重视。各级政府制订了一系列法律和行
动计划,但有些规定和目标因超过了巴西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而无法完全落实。
巴西宪法规定,“家庭、社会和国家有义务赡养老年人,保障他们参与社会,捍卫他们的尊严和福祉,保证他们的生
活权利”。1994年和1996年,巴西先后以法律形式颁布了《国家老年人政策》及其实施细则,对政府和公共部门应为
老年人提供的服务和老年人应该享有的权利作出了规定。老年人优先是巴西老年人政策的主要指导原则之一,也是落实得最好
的一项规定。全国所有政府办事部门及医院、银行、机场等公共服务行业窗口都有“老人、孕妇和残疾人优先”的提示,甚至
为老年人设立优先窗口。
此外,65岁以上的老人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公共汽车上必须设置4个老人和残疾人专座,公共停车场
必须留出老人停车位。所有公共建筑都必须留出便于老年人和残疾人行走的通道。60岁以上的老人可以免费进入政府管理的
公园和游乐场所。影剧院和其它文娱活动场所也要为老年人提供便利。
在医疗保障方面,公立医院普遍按法律规定设立了老年专科。除了看病优先和享有公民普遍的免费医疗福利外,老年
人还享有免费注射流行病疫苗和康复治疗的优惠。例如自1997年以来,政府一直为60岁以上的老人免费注射流感疫苗。
巴西所有老年人都有权享有政府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根据1993年12月通过的法律,70岁以上的老人,如果
能证明自己无收入也得不到子女的赡养,或人均家庭收入不足国家规定最低工资的四分之一,就可以到国家社会保险局申请领
取一份最低工资,孤寡老人可以住进公办的养老院。1998年1月,巴西政府又将享受这种社会救济的年龄从70岁降低到
67岁。而所有年满65岁的老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免税额比一般纳税人多1倍多。此外,地方政府也有各自针对老年人
的税收优惠。例如,首都巴西利亚政府规定,65岁以上老人在卫星城自有的房屋可以免交120平米的房地产税等。
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法律规定政府应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各级法院优先审理65岁以上老人提
出的诉讼。每个公民都有义务投诉任何忽视和损害老年人权益的现象。各级政府成立负责协调、监督和评估国家老年人政策实
施情况的老年人委员会,支持教育部门建立老年大学,并为老年人提供适当的工作机会。
巴西作为发展中国家,其保护老年人权益的立法可谓相当完备,但由于缺乏雄厚的经济基础支持,一些措施的实施尚
不能完全落实。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报告,巴西公共和私人部门退休金的开支高达国内生产总值的9%,而发达国家用于
退休金的开支平均只占国内生产总值的7.4%。负责发放退休金的巴西社会保险局入不敷出,需要国家大量补贴,成为政府
财政的沉重负担,并影响到经济发展。由于资金不足,《国家老年人政策》中提出的许多目标至今仍是纸上谈兵,因此巴西老
年人的贫困问题仍然十分严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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