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东京4月8日电(新华社记者王妍)
人口老龄化已成为世界性问题,日本这个长寿大国也不例外。随着人口高龄化进程的加快,日本政府制订了一系列法
律制度,并不断进行修改和补充,以期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日本是世界上人口平均寿命最长的国家。据统计,2000年日本女性的平均寿命为84.6岁,男性为77.72
岁。根据国际标准,日本从1996年起就已经进入了老龄社会。
日本政府早在50年代末便开始通过立法来解决养老问题。1959年,日本颁布《国民年金法》,采取国家、行业
、个人共同分担的办法,强制20岁到60岁的日本人都参加国民年金体系。1963年,日本政府推出了倡导保障老年人整
体生活利益的《老人福利法》,推行社会化养老。1982年又出台了全面推广老人保健设施的《老人保健法》,使日本老人
福利政策的重心开始转移到居家养老、看护的方向。比如,政府出资培训了10万名家庭护理员,负责看护老人,处理家务;
普及托老所,提供短期入住、看护、治疗;开发了一批低价位的“三代同堂”式住宅;倡导全民保健等。这三项法律恰似三根
支柱,支撑起日本的老年人福利保障体系。
为保障老年人的生活水平,日本建立了养老金保险制度。它由国民年金、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等组成。国民年金是日
本养老金制度的基础,20岁以上60岁以下、在日本拥有居住权的所有居民都必须加入。个体经营者、无业人员等每月需交
付1.33万日元,企业职工和公务员则分别加入包含国民年金在内的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缴纳金额为收入的17.5%,
由职工和雇主各负担一半。这种“全民皆年金”的强制性保险措施,使所有连续25年以上参加保险的日本人,都能在65岁
后领取养老年金,使基本的生活水平得到保障。
随着老龄人口的增加,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越来越多。为解决这一问题,日本政府从2000年4月开始实行“看护
保险制度”。它规定,市町村及特别区、国家、都道府县和医疗保险机构等为保险人,40岁以上的人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
为了今后得到看护服务,也要缴纳一定的保险费,需要看护时,可提出申请,经看护认定审查会确认后,即可享受看护保险制
度所提供的不同等级的看护服务。被保险人只需承担看护保险费用的10%,其余部分由看护保险负担。
针对日本社会的高龄化现象,日本政府还通过修改雇佣保险法推动高龄雇佣。修改案加强了对大量雇佣高龄者的企业
进行奖励的制度,增设了“高龄者继续就业补助制度”,对工资低于60岁退休时工资的高龄受雇者给予一定的补助。另外,
日本政府还采取鼓励延长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等措施,引导老年人由“老有所养”转变为“老有所为”。
不过,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日本的养老保障制度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据预测,到2025年,日本65
岁以上的老年人将占总人口的27%。而养老金体系却有可能在未来10年出现4.3万亿美元的缺口,如果没有增量资金的
注入,养老金制度将面临严重的支付危机。此外,日本还存在着待托老人增加、养老院供不应求、养老保健设施需要完善等一
系列问题。因此,如何解决老龄社会问题、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仍是日本政府今后所要面对的重要课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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