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搜索 短信 分类 聊天 企业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际新闻 > 正文

国际刑事法院获准成立 中国未批准有关规约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4月15日11:1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4月15日消息:联合国秘书长安南近日在罗马宣布,根据4年前在罗马签署的《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的 规定,国际刑事法院在获得66个国家批准后宣告成立。

  《国际刑事法院规约》于1998年7月在罗马召开的国际会议上通过,目前有139个签字国。根据规约的规定, 有60个国家批准该规约后,国际刑事法院即可宣告成立。该法院有权对种族灭绝罪、战争罪、反人类罪和侵略罪进行审判, 但是只追究个人的刑事责任,而
且是在国家所属的法院不能自主审理的情况下才可介入。

  据新华网报道,国际刑事法院将于7月1日在荷兰海牙正式成立。9月,各批准《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的国家还将在 纽约召开会议,讨论国际刑事法院的预算和任命法院法官。作为常设的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国际刑事法院将从明年开始正式接 案工作。

  另据检察日报报道,该《规约》的重要条款一直引起争议,美国、中国、以色列、日本等国还没有签署或批准这一文 书。一些国家对该法院行使普遍管辖权表示担心,认为这与国家主权思想不相吻合,尤其对非《规约》签署国的主权构成了侵 犯。有些代表还认为《规约》所涉及的种族灭绝罪、战争罪、反人类罪和侵略罪的定义具有高度的政治性。这些争议至今一直 存在。

  报道说,中国代表多次表示,中国支持建立一个独立、公正、有效和具有普遍性的国际刑事法院,并积极参与了《规 约》谈判的全过程。中国主张《规约》在重大问题上谨慎从事,避免法院成为政治斗争的工具或是干涉国家内政的手段。中国 在《规约》表决中投了反对票,这是因为,中国除了反对法院普遍管辖权外,还对将国内武装冲突中的战争罪纳入国际法院的 普遍管辖范围持保留意见,并认为《规约》没有明确规定安理会在判定侵略行为问题上的作用,而检察官根据个人和非政府组 织等提供的资料进行犯罪调查,可能导致有关国家或个人“滥诉”情况的发生。

   点一支歌送朋友,带给他(她)春天的信息和你的心意!
      15秒快速订短信 精彩资讯尽在“掌”握


发表评论短信和E-Mail推荐】【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订实用短信,获赠超大VIP邮箱、个人主页、网上相册!
新自写短信功能一流
对方手机
发送内容[最多60字]

选择闪电方式 您的手机
您的密码
索取密码  

在几十个国家地区,只要您拥有手机,就可以享受新浪短信头条新闻的方便快捷,让世界随您移动!>>快速订阅


新浪商城推荐
  精品畅销书
  • 王峻涛如是说
  • 考试中心!
  • 李阳口语突破
  • 暴力营销 2.8折
  • 《魔戒》最新版
  •   数码产品促销
  • 听音乐还是MD!
  • 音文秀复读机
  • PDA广义与狭义
  • JNC热卖
  • 投影机大展销
  •   手机酷到底!
  • 经典的Nokia8850
  • Moto的V70绝对靓
  • 五彩缤纷的T68
  • 男欢女爱三星A408
  • 随身Hi西门子6688
     (以上推荐一周有效)
  • 更多精品特卖>>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 1996 - 2002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