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8岁的塞内加尔少年在西班牙南部格拉那达市街头贩卖盗版CD唱片时被捕,当地审理未成年罪犯的法官贾拉
达尤以其“侵犯智慧财产权”,判他学会西班牙文来偿还欠社会的债务。
47岁的贾拉达尤在安达路西亚的司法界是知名人物,他曾在1992年判1名偷窃录影带的少年回学校念书,“我
知道你很聪明,如果你在两个月内把书念好并通过考试,就能获得 自由。”他对那名少年说,并在对方达到要求后履行了诺言
。对此次塞内加尔少年的案子,贾拉达尤则利用格拉那达少年法庭与红十字会辅导移民小组间的协议,判该少年学习7个月的
西班牙文,再附加一期专业技术课程。
贾拉达尤裁定的这类“妙判”还有很多:他曾判一名酒后开车的少年每天到医院伤残部门帮忙,让他了解车祸肇事酿
成的后果;还判处一名因“看不顺眼”而打伤同学的少年,去一家银行擦窗子和镜子,“这样他才知道什么时候是真的看人不
顺眼”。
法官表示,重要的是要区分“惩罚”和“管教”,对待这些犯罪较轻的少年,应该帮助他们重返社会,如果是犯有严
重罪过的恶少,则必须付出代价,限制他的自由;但最终仍应教育其重新做人,并培训他立足社会的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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