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匪竟是一群惯犯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吴卓军绑架案的几名主要疑犯周宣长、欧阳征水、欧阳火厘等人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仅在广东省就实施了数起绑架大案。他们有固定组织、明确纲领、枪枝和车辆、作案经费,并有国家干部充当保护伞。
人质藏在县公安局招待所
1996年11月,增城市中新镇兽医站职工毛伟青在家中被6名绑匪绑架至湖南。
警方接报后,迅速将尚在增城并涉嫌参与绑架的欧阳火厘拘押审查,并由此确定犯罪嫌疑人就是湖南隆回县的匪首周宣长等人。警方迅速派出营救小组奔赴隆回。
毛伟青被绑后,被关在湖南隆回县牛头寨镇田心村,这里是周宣长等人的老巢。
第一天到达时,绑匪将毛伟青关押在欧阳征水的舅舅家。当晚约8时,一名身着警服携带手枪自称是隆回县公安局民警的人前来报信说,警方已前来营救毛伟青,并发现了其藏身之地,必须立即转移。几名绑匪和该名“民警”商量后一致认定,将毛关押在隆回县公安局招待所比较安全。于是,几名绑匪和该名“民警”连夜驱车将毛押到了隆回县公安局招待所。
次日,周宣长又找了一部车将毛押到了欧阳征水的父母家关押。当晚8时,毛又被转移到欧阳火厘的弟弟家。
在被不断转移关押的这几天里,周宣长起初提出的赎金是34万元,毛未答应。而后,赎金又降到了18万元、12万元直至几万元,毛仍不答应,称要杀要剐随他们的便。这是因为,毛在同家人通电话要赎金的过程中,已知道警方抓获了欧阳火厘,如果绑匪敢对他下毒手,那欧阳火厘也不会有好果子吃。
毛被绑的第4天晚上,欧阳火厘的3个弟弟说,要送毛伟青去湖南邵阳交给前来营救的警方,以此来交换被警方抓获的欧阳火厘。
两天后,欧阳火厘的弟弟开车沿着小路绕道避开周宣长的耳目,连夜将毛伟青送到了警方手中。
由于当时警方尚未掌握欧阳火厘直接参与此次绑架的证据,因此依法将其无罪释放。
之后不久,当匪首欧阳征水准备再次在广东增城实施其他绑架时,被警方抓获,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01年绑架吴卓军,系欧阳征水刑满释放后所为。
策划“纠纷”实施绑架
匪首周宣长多年来制造的多起绑架大案,总是预先“制造工程纠纷”,以民事纠纷的形式来掩护实质性的刑事犯罪。
吴卓军被绑架案,周宣长等人就是以(1997)粤法经一上字第414号民事判决书为“依据”。而绑架毛伟青的理由则是,因为毛伟青供职的增城市中新镇兽医站,曾欠匪首周宣长等人6万元工程款。有关文字材料表明:“欠款的原因是工程尚未验收,待工程验收完毕后支付余款。”
毛伟青告诉记者:“不管怎么样,是畜牧站欠他们的钱,而不是我个人欠他们的钱,我只是该单位的一名职工而已。”
周宣长则称:“你毛伟青是畜牧站的一名职工,你有义务为单位还债,其他员工也有义务还债,只是我们这次找到了你,就算你倒霉了。”
就是这种毫无关系的“工程纠纷”,却引发了一系列的绑架大案。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除吴卓军、毛伟青被绑架外,还有增城市腊布镇的一名个体户,于1995的被周宣长等人绑架,绑匪获得25万元赎金后才将其释放。同年,还有广东博罗县的一人质,也是被周宣长等人绑架到隆回,交纳了20多万元赎金后才保全生命。
系列绑架大案的手段基本类似。匪首周宣长绑架的目标,基本锁定在“能拿得出20万元赎金的人家”。绑架开始时,他们都是狮子大开口,动不动就是要拿几百万来赎人,然后慢慢降价,一般是在20万元左右即可成交。
专家建议公安部直接侦办
中山大学法学院的刑法学专家分析认为,根据全国人大近日所作的司法解释,匪首周宣长等人实施的这一系列绑架大案,已经不是普通的刑事犯罪,它完全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全部要件。这位法学专家建议,虽然匪首周宣长等人已被警方通缉在案,但鉴于该案涉及到的犯罪嫌疑人是异地作案,警方几次异地抓捕均告失败,该案适宜中纪委立案查办或由公安部直接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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