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8日专电据外电报道,日本东京地方法院28日以当时日本没有法律规定政府需要赔偿的无理推断,拒绝了1932年日军大屠杀中的三名中国幸存者的索赔要求。
东京地方法院的主审法官对记者说;“日本政府是没有责任的,因为当时日本法律没有规定政府需要对其行为进行补偿。”
1932年,日本军队在辽宁省一个村庄以当地存在抗日武装为由,把这个村落里所有的老百姓都集中起来,然后使用机关枪对他们进行了灭绝人性的屠杀。没有人知道这里到底死了多少人,而死者的身份也至今无法证实。后来有人估计,这次屠杀造成的死亡人数大约在700到3000人之间。
报道说,这三名年逾近古稀的大屠杀幸存者要求日本政府赔偿6000万日元(约合50万美元)。在庭审中,东京法院的法官承认日军进行了屠杀,但仍以其惯用的借口,以国际条约没有对个人向政府索赔作出规定为由,再次拒绝了中国老人们的要求。
判决之后,79岁高龄的杨宝山(音译)老人表示,他们将继续自己的法律诉求。他说,他唯一能感到欣慰的是,日本人终于承认他们的屠杀。
近年来,日本法院接手了60多件针对日军的侵略行径向日本政府索赔的案件,其中只有4起在低一级的法院中获得胜诉。由于一些受害者和证人的相继离世,民间索赔行动变得越发艰难。(完)
动感短信、闪烁图片,让您的手机个性飞扬!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获得重大新闻突发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