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首脑峰会达成共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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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9月04日14:11 京华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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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正式核准《京都议定书》9月2日,在南非约翰内斯堡举行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又称“地球
峰会”)正式进入首脑级会议阶段。开幕当天就传来合作之声:各国在保护环境、消除贫困方面达成了意义深远的协议。3日
,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会上宣布,中国已核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1.求同存异取得突破
在过去一个星期的吵吵嚷嚷、讨价还价之后,与会代表9月2日在能源利用、气候变化、贸易和卫生状况等方面达成了协议
。协议要求各国“迫切”扩大太阳能、风能等 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在这一点上,发展中国家与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立场
有所不同,南非环境部长也声称:“增加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是发达国家奢侈的计划,发展中国家缺乏能力达到如此目标。”但
是,为了顾全大局,发展中国家还是同意签署该协议。关于能源短缺问题,法国总统希拉克评价说:“各个大陆都响起了警
报,我们不能装作没有听见。”加拿大总理克雷蒂安也表示:“我们别无选择,只有行动。”协议还敦促各国改革不利于环
境保护的津贴项目;到2015年之前,将缺乏卫生条件的人口数量由现在的20亿降到10亿。这一计划正式生效还需得
到俄罗斯的同意。俄罗斯总理卡西亚诺夫表示,俄罗斯政府还没有做出最后决定。对此,欧盟已做出了郑重呼吁。尽管一些环
保组织指出,这项协议的内容其实是将经济利益置于环境保护之上的。但是一些国家官员指出,问题的重点是这次峰会应该达
成一项切实可行的解决问题的方案。2.《京都议定书》受欢迎多数与会代表还达成一致,同意在大会的最后文件中加入
敦促尽快批准《京都议定书》的内容。《京都议定书》签署国应该“强烈敦促”未签署国“及时加入”。德国总理施罗德说
,德国、奥地利和捷克最近几周遭受了历史上最严重的水灾,一些人丧生,数千人流离失所,历史城市受损。全球范围内极端
天气更为频繁,清楚地表明“气候变化已经不是一个令人怀疑的预测”,而是“痛苦的现实”。英国首相布莱尔也在会议上委
婉地批评美国在环境问题方面的态度,呼吁布什政府早日批准旨在控制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京都议定书》。3日,中国国
务院总理朱镕基在约翰内斯堡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上讲话时宣布,中国已核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
》。朱镕基指出,这显示了中国参与国际环境合作,促进世界可持续发展的积极姿态。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王英凡大使已
于8月30日向联合国秘书长安南交存了中国政府核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的核准书。《京都议定书
》签订于1997年12月11日,中国于1998年5月29日签署了该议定书。中国政府认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
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为国际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确立了基本原则,提供了有效框架和规则,应当得到普遍遵守。欧盟各成
员国及日本已批准了议定书。中国希望其他发达国家尽快批准或核准议定书,使其能够在今年内生效。3.进入最后关键阶
段本届地球峰会是继1992年里约热内卢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后的又一次盛会,是迄今为止联合国有关可持续发展问题
召开的规模最大的会议,旨在制定共同行动计划,实施1992年里约热内卢峰会达成的措施。在首脑级会议开幕式上,联
合国秘书长安南敦促与会的100多位领导人认真执行10年前第一届地球峰会上达成的协议。安南称此次会议的重点是——
—人类与自然资源之间的关系。安南说:“我们习以为常的发展方式对少数人来说是富有成效的,然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存
在缺陷的。以牺牲环境和人们未来幸福为代价的道路注定是死胡同。在这里,在约翰内斯堡,我们必须做点儿什么。”安南
还指出,虽然国际社会已经朝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尝试性地迈出了一些步伐,但还应该采取更多的行动。目前的重点是必须履行
已经出台的国际公约,最发达的国家应该带头,因为这些国家“拥有财富和技术”,它们给全球环境造成的问题也更大。南
非总统姆贝基在讲话中对与会各国领导人表示,全球的贫困和环境问题仍十分严重。他希望这次大会能确定具体目标,产生实
际结果。第五十六届联大主席韩升洙也在开幕式中强调:“我们现在所致力的事业,不仅是为了自己,而且是为了子孙后代。
因此,面对挑战,全世界需要共同努力。”随着地球峰会渐近尾声,《地球未来规划草案》也初见雏型,长达71页的草案
已经进入最后的商讨阶段。(张楠)背景资料:《京都议定书》为了21世纪的地球免受气候变暖的威胁,1997
年12月,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在日本东京召开《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三次会议,经过紧张而艰难的谈
判,会议通过了旨在限制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以抑制全球变暖的《京都议定书》。《京都议定书》规定,到2010年
,所有发达国家排放的二氧化碳等6种温室气体的数量,要比1990年减少5.2%,发展中国家没有减排义务。对各发达
国家来说,从2008年到2012年必须完成的削减目标是:与1990年相比,欧盟削减8%、美国削减7%、日本削减
6%、加拿大削减6%、东欧各国削减5%~8%。新西兰、俄罗斯和乌克兰则不必削减,可将排放量稳定在1990年水平
上。议定书同时允许爱尔兰、澳大利亚和挪威的排放量分别比1990年增加10%、8%、1%。《京都议定书》需要在
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55%的至少55个国家批准之后才具有国际法效力。今年3月,欧盟环境部长会议批准了《京都议
定书》。6月,日本政府也批准了《京都议定书》。至此,批准议定书的国家已超过55个,但批准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仅
为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36%,尚不足以使《京都议定书》生效。美国人口仅占全球人口的3%至4%,而所排放的二
氧化碳却占全球排放量的25%以上。美国曾于1998年11月签署了《京都议定书》。但去年3月,布什政府以“减少温
室气体排放将会影响美国经济发展”和“发展中国家也应该承担减排和限排温室气体的义务”为借口,宣布拒绝执行《京都议
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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