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约翰内斯堡9月4日电(记者毛磊、陈铭、姜岩) 参与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的各国代表,当地时间4日凌晨1时(北京时间7时)扫清所有障碍,赶在会议结束前一天批准了大会主要文件《执行计划》。这一文件4日晚些时候在象征性地提交大会全体会议通过后,将成为正式文本。至此,有关本次大会可能无果而终的悲观展望就没了市场。
尽管如此,仍有人对最后的协议不满。一些环保团体和非政府组织不断散发声明,对 文件的最终文本进行挑剔,认为协议的达成是妥协的结果。但分析人士指出,批评固然必要,但妥协也未必是坏事。190多个国家在一起讨论整个地球的未来,有分歧是正常的。为取得一致,彼此妥协有时也是必须的。
《执行计划》被认为是关系到全球未来10至20年环境与发展进程走向的路线图,是国际社会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积极努力的最新结晶,其重要性不容低估。计划本身虽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但其正式文本有政治甚至“道义”上的含义,将对未来环境与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这份文件的最主要价值,在于它就“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护生态环境”发出了行动信号。10年前,里约联合国环发大会通过的《21世纪议程》为全球可持续发展指明了大方向。但文件提出的只是一系列相对模糊的目标,缺乏具体的行动计划。与之相比,本次大会通过的《执行计划》提出了诸多明确目标,并设立了相应的时间表,其中包括到2020年最大限度地减少有毒化学物质的危害;到2015年将全球绝大多数受损渔业资源恢复到可持续利用的最高水平;在2015年之前,将全球无法得到足够卫生设施的人口降低一半以及到2005年开始实施下一代人资源保护战略等。
本次会议并未在里约会议之外另起炉灶,而是针对过去10年来被忽视和未得到解决的一些最紧迫生态问题设立了可行的时间表,并将重点集中在水、生物多样性、健康、农业、能源等几大具体领域,体现了务实态度。这些时间表能得到各国认可,充分表明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在全球范围内已是大势所趋,且这一趋势不会因暂时的阻力而逆转。例如,尽管个别国家拒绝加入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京都议定书》,并在谈判中设置障碍,但会议文件最终仍加入了“强烈敦促”各国批准《京都议定书》的内容。
《执行计划》谈判历时9个月,最终形成的文本长达70多页。文件是枯燥的,但从字里行间、特别是透过各国就《执行计划》一些分歧段落和文字进行的激烈交锋,人们对可持续发展可以有更新、更深的认识。
首先,可持续发展的一些基本准则需要维护。如在磋商中,一些国家曾对里约地球首脑会议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提出疑义。该原则意味着,发达国家在可持续发展的资金等方面,应比发展中国家承担更多义务。虽然最后通过的文件重申了这一原则,但质疑声的出现值得警惕。
其次,环境保护与现行国际贸易体制等之间的矛盾仍需解决。里约会议确定的“预防原则”在谈判中引起争议。该原则认为,即使是在没有充足证据的情况下,也应优先考虑环保。但这客观上会限制一些潜在的危害环境物质的流通,从而与世界贸易组织促进贸易的条例产生抵触。该原则在最后文本中也得到重申,另外各国在文件中还原则同意环境条约可不受世贸规章的制约。这些虽是积极迹象,但并不意味着环保与贸易间的对立得到根本消除。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营造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的要求更显迫切。全球化、发展援助和减少贫困等问题实际上是文件讨论中真正核心的问题。《执行计划》将根除贫困视为当前全球面临的最大挑战,并同意设立消除贫困的自愿性“团结基金”。文件同时承认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化进程中面临着特殊困难,敦促发达国家作出具体努力,将提供给发展中国家的官方发展援助额提高到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0.7%。尽管如此,批评者认为,在援助、减债、消除农业补贴等方面,会议并未出台任何新时间表,发达国家也未作出新的实质性承诺。
分析人士指出,通过一次会议解决援助和减债等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间根深蒂固的老问题并不现实,但这并不有损于本次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的历史性意义。对国际社会来说,现在最重要的是行动,是切实履行《执行计划》订出的目标,使下一个10年中全球环境与发展状况能真正有所改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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