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成锋诈骗案始末
-案件
2002年春节将至,大批在新加坡的中国工人陆续向家中寄出辛苦钱,但却发现,他们的家人在应该收到汇款的时
候却没有收到,同时,他们发现永隆外币兑换公司于1月26日关 闭,便纷纷向警方报案。据新加坡警方统计,中国工人从去
年12月20日至今年1月25日从永隆外币兑换公司汇出的700多万新元(1新元约合4.5元人民币)下落不明。
事发后,新加坡警方迅速采取行动,逮捕了永隆合伙人蓝成锋,并于1月31日将其告上法庭。
-一审
2月7日,新加坡初级法庭开庭审理中国工人巨额汇款被诈案。被告蓝成锋出庭受审。警方又对他提出与诈骗中国工
人汇款有关的99项新控状,共涉及78万新元。在出庭受审后,蓝成锋要求保释,被法官拒绝。
-二审
新加坡初级法院2月14日再次开庭审理。蓝成锋再次出庭受审。作为控方的新加坡警方再次向法庭提出对蓝成锋的
100项控状,使被告面对的控状总数增加到200项,这100项新控状涉及诈骗款项143.7万新元(约合647万元
人民币)。当天,法庭驳回了被告律师提出的保释犯罪嫌疑人的请求。
-三审
新加坡初级法院2月21日第三次开庭审理。蓝成锋出庭受审。中资企业(新加坡)协会20日还向会员发出为被骗
中国工人募捐的倡议。作为控方的新加坡警方再次向法庭提出对蓝成锋的200项指控,使被告面对的指控增加到400项。
法官驳回了蓝成锋律师提出的保释被告的请求。
-四审
新加坡初级法院2月28日进行了第四次庭审。蓝成锋双手被铐在背后,站在被告席上。蓝成锋的律师再次提出保释
被告的要求。但控方以正在调查被告的商业资料为由要求继续扣押蓝成锋。
-五审
新加坡初级法院3月6日进行第五次开庭审理,控方对蓝成锋提出的指控增至1154项。
到目前为止,涉及此案的金额已高达880万新元(1新元约合4.45元人民币)。法官已经批准辩方提出的保释
要求,保释金为900万新元,需两名担保人各承担450万新元的保释金。
-判赔
新加坡高等法院4月10日作出判决,诈骗中国工人巨额汇款的“永隆外币兑换”公司合伙人之一何淑贞必须偿还170
名中国工人195万新元(1美元约合1.8新元)的损失。在此之前,新加坡高等法院判决蓝成锋偿还170名中国工人195
万新元的款项。
新加坡最高法院高庭5月2日作出缺席裁决,判定蓝成锋及其祖母何淑贞归还被私吞的290名中国工人的283万
新元(1新元约合0.55美元)汇款。
-判刑
新加坡高等法院7月19日判处蓝成锋有期徒刑22年。新加坡司法委员郑永光在判词中说,被告蓝成锋提供虚假的
高汇率引诱外国工人,3个月里吞噬1000多名外国工人的汇款877万新元(1新元约合0.55美元),用于无节制的
豪赌,并设法掩盖自己的罪行。
被告的受害人是来新加坡务工以诚实劳动赚钱的外国工人,被告掠夺他们的劳动成果,挥霍他们的积蓄,使新加坡的
声誉受损,应予严惩不贷。古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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