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华沙10月27日专电波兰27日举行4年一度的地方自治选举,投票产生各级地方自治机构及市长、县长、 乡长等地方官员,这是波兰自1989年第一次对地方官员实行直接选举。
波兰选举法规定,在对市长、县长和乡长的直接选举中,如果候选人得票未能超过半数,得票前两位的候选人将以简 单多数的办法参加定于11月10日举行的第二轮投票。
根据国家选举委员会公布的数字,本次选举将产生2826个地方自治委员会及其成员46830人,投票人数为30 万。
据本月22日公布的民意调查结果,执政的民主左派联盟及劳动联盟得票率约为33%,公民纲领及法律与公正得票 率为17%,随后是农民党、自卫党和波兰家庭联盟,得票率分别为11%、11%和9%。(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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