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鲁伊
“你认为美国是否依然容易受到类似狙击杀人事件的攻击?”
“这个问题的答案是:是的。”
对于已经熟悉了中国式结案陈词的人来说,美国联邦调查局局长罗伯特·穆勒在接受美联社记者提问时的回答,似乎只能用让人泄气来形容。
这是2002年11月1日,距离华盛顿连环枪击案的两名嫌疑人——41岁的穆罕默德和他17岁的继子马尔沃——被警方逮捕已经有8天时间。斯时,负责此案件的蒙哥马利郡警察局长查尔斯·慕斯曾在当晚的新闻发布会上微笑着向公众宣布,作为嫌疑人,父子二人将面临多项可以判处死刑的刑事指控。而另一位官员则指出,“(他们)在为自己的疯狂付出代价的同时,华盛顿地区附近的人民将能够同自己的家人孩子一起,度过一个安全的万圣节,在户外继续他们的Treat or Trick(糖果还是恶作剧)游戏。”
现在看起来,这个美好的承诺绝对言之过早。像是作为穆勒回答的注脚,这一天的《波士顿邮报》报道,在刚刚过去的万圣节前夜的狂欢中,波士顿西南的弗雷明翰(Framingham)也发生了连环“枪击”事件。三名受害人,包括一名坐在自家门口的14岁女孩,在近距离内被BB枪——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玩具枪或仿真枪——射中,不得不入院接受治疗。考虑到之前的连环枪击案件给生活在华盛顿附近地区人们心中留下的阴影,这起由三个蒙面“狙击手”制造的小规模连环枪击事件,绝对不能简单视为一次万圣节前夜的恶作剧。
俄勒冈大学的心理学教授保罗·斯洛维克对华盛顿附近的居民进行了关于枪击事件的心理调查。在调查中,他惊讶地发现,担心自己可能成为狙击手下一个目标的人只占总数的极小一部分,让所有人都感到不同程度沮丧的是,“事件的难以预期和防范”。
一个被调查者说:“一想到外面可能会有那么个人,提着把步枪,随随便便的挑出一个人,不为任何理由,只是要杀掉他,这简直让人毛骨悚然,没法接受。”
但现在的问题是,如果你愿意听到坦诚的回答而不是乐观却虚假的故事,所有的一切都告诉你,你只能接受。
你必须接受这样的事实:像这起枪击案中所有的受害者一样,你和你的孩子,“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不安全”。这是一个绝对不安全的世界,最新的刑事侦查手段能够让警方在捉到嫌疑人后为他定罪,却不能保证你和你的孩子在自己的花园中散步时不被一支狙击步枪射中。事实就是如此令人沮丧,而你所能做到的最好的事,就是像许多美国人那样,听取美国心理健康学会(NIMH)所给出的忠告,“尽你所能,将可能遇到的暴力与危险解释给你的孩子。”……
“让你的孩子知道,在糟糕的事情发生之后,焦虑和烦躁是正常的。”
“如果你的孩子觉得害怕,告诉他们,你爱他们,并会尽你所能照顾和保护他们。尽可能多的同你的家人在一起。”
“允许你的孩子哭泣或悲伤,不要期望他们多么勇敢或坚强。”
“爱护你自己,这样你才能够爱护你的孩子和家人。”
……
虽然弗吉尼亚、马里兰、华盛顿特区和哥伦比亚特区当局对华盛顿连环枪击案件审理权的争夺目前依然没有定论,但两位嫌疑人之一的穆罕默德却将面临20余项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指控。此外,路易斯安娜和阿拉巴马州也大有可能因为此前发生的案件而加入控诉人的队伍。然而,在一片“人云可杀”的气氛中,一位曾在美国排名前十的法学院取得法学博士(JD)学位的学者却指出,这可能会成为新的一起“辛普森案件”。
如果严格地从证据学的角度上说,这个比喻并不恰当。在著名的辛普森案件中,警方手中掌握了众多可以证明辛普森杀害其前妻和男友的证据,但为了让事实更加“板上钉钉”,警方伪造了一双沾有血迹的袜子,并被辩方律师聘请的专家查出,从而导致所有的证据不被取信。可在未来的穆罕默德或马尔沃案件中,控方要面对的最大问题,却可能是证据不足。由于美国宪法中关于“沉默权”的规定,嫌疑人大可像辛普森一样,在庭审中一言不发。如果警方不能找出充分的证据说服陪审团,即使他们就是“杀人恶魔”,也不能为其定罪。假如真的发生那种情形,则从结果看来,新的“辛普森案件”一说,倒也并非没有道理。
截止到目前为止,17岁的李·马尔沃在问讯和庭审中依然保持沉默。虽然穆罕默德在这方面表现得相对合作,滔滔不绝地对马里兰州和联邦调查人员倾诉自己愤怒的根源,自己失败的事业和婚姻。但一位资深的联邦执法官员却指出,他说的“只不过是废话”,根本不会对案情进展有任何帮助。在接受《纽约时报》记者的采访时,这位官员坦率地说:“我们有弹道学。我们不需要口供。”
让子弹自己说话
尽管在穆罕默德和马尔沃被逮捕后,多数美国民众都认为联邦调查局和警方本应该更早抓到这两名嫌疑人,但事实情况却是,在美国发生过的上百起连环杀手案件中,这可能是破案最为迅速的案件之一。有一种观点是,以美国烟酒枪支管理局(Bureau of Alcohol, Tobacco and Firearms,简称BATF)的瓦尔特·丹德里奇为代表的司法鉴定专家在其中居功甚伟。
《时代》杂志在罗列此次枪击案中使用的各种技术手段时将其形容为“空前的破案工具军火库”,这多少有些夸张。实际上,定位凶手住址的计算机地理建模技术早在十几年前就已出现,检验子弹弹头和弹壳上独特痕迹的刑侦实践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提取指纹技术更不算新鲜。不过,花样虽然还是那些老花样,技术进步却令它们拥有了更大的威力。
在华盛顿连环枪击案件中,“弹道学”(Ballistic)成为被提及最多的名词之一。凭借它,警方和联邦调查人员才能够很早就确定从10月2日起发生的多起枪击案件均与同一支0.223口径的武器相关联。穆罕默德父子被捕后,警方通过弹道学确认,在犯罪现场遗留下的子弹碎片,正是从那支在1990年产蓝色Caprice雪佛莱轿车中搜出的“丛林之王”(Bushmaster)XM-15步枪中射出的,从而确定二人可能为枪杀案的真凶。此外,它还帮助路易斯安娜和阿拉巴马州找到了此前发生的枪击案与穆罕默德的关系。
那么,如此神通广大的弹道学,究竟是什么东西呢?
其实,严格说,这里讲到的弹道学应当被称为刑事侦查弹道学,它主要以枪和子弹作为研究对象,同研究抛射物运动轨迹和影响抛物运动条件的广义弹道学不尽相同。最早的刑事侦查弹道学主要研究加有膛线的步枪在发射出的弹头和弹壳上留下的弹痕,随着技术进步,对火药残留物的鉴定使确定手枪与其射出子弹的对应关系也成为可能。
弹道学本身作为刑事侦查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在上世纪40年代后其实就已经基本定型。在这之后,虽然并没有出现什么突破性进展,但硬件设备的升级使鉴定人员拥有更高倍率的显微镜,看到更多细节,而网络和数据库的引入则使信息可以更快、更好地共享。
尽管没有参加枪击案的刑事侦查,但许多司法鉴定学专家指出,美国烟酒枪支管理局的集成弹道鉴定系统(IBIS)在调查中很可能发挥了关键作用。这是美国警方在全国各地发现的子弹和弹壳的数字图片库,它可以帮助调查人员确定某件案子中遗留下的证据是否与其他案件相关。
现任枪支司法鉴定学顾问的约翰·迪伦是一名对IBIS系统非常熟悉的前任FBI检验员,他指出,在获得子弹后,通常都会为子弹拍下照片,并与数据库中所有的照片进行比对。因为许多案件都是由很少的几个人制造的,通过这一途径排除嫌疑人非常便捷。
由于弹痕类似于指纹的独特性,使得许多枪支管制的拥护者都希望建立一个全国性的子弹和弹壳计算机跟踪系统,从而扩充弹道学科学家拥有的资源。这需要枪支制造商的配合,他们可以在新枪售出之前通过试射保留下每支枪的弹道学图像,并存入IBIS系统。这样,警方就能很快在案发后把现场的子弹和枪支的所有者挂起钩来,以加快寻找真凶的进程。
不过,许多反对者也质疑,建立这样一个庞大的数据库是否会过于昂贵而又未必有效。美国总统布什也是反对者之一。10月15日,布什通过白宫发言人阿里·弗莱舍表示,他对这项技术的准确性并不信服,而且认为建立弹道鉴定数据库可能会侵犯到枪支所有者的隐私。美国国家枪支协会(NRA)的代表也指出,子弹和弹壳可以轻易地被改变,而这样的改变很容易就让弹道学“指纹”失去效用。
虽然美国国家枪支协会的桑福德·亚当斯对ABC新闻说,许多枪支管制的拥护者在利用华盛顿枪击事件博取公众对于其主张的支持。但事实情况是,加强对枪支生产和销售的控制、预防枪支泛滥引起的犯罪已经是包括许多著名的枪支制造商在内的多数人的共识——虽然后者更多的是出于商业上长远的考虑。目前,史密斯威森(Smith & Wesson)和格拉克(Glock)这两家枪支制造业巨头都已经建立了手枪弹痕数字图像系统。这些公司自行维护数据库,并在执法需要时向警方提供数据。在目前全国性的弹痕数据库一时难以建成的情况下,这不失为一个好的解决办法。
看不见的线索
虽然弹道学能够告诉调查人员,嫌疑人持有的枪支就是作案时凶手用的枪支,但它却不能证明案发时那支枪就在穆罕默德或是马尔沃的手中,也不能证明他们使用这支枪对枪击案中的受害人进行了射击。这时候,调查人员必须借助其他证据。
在两个枪击案发现场,凶手曾经分别留下了一张塔罗牌和一封信。虽然那封信结尾的那句话——“你的孩子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不安全”——曾让华盛顿地区的无数家庭寝食难安,但在嫌疑人被逮捕后,这两份文件却可能成为指证凶手的有力证据。
对于一名从事司法鉴定的检验官来说,即使是小小的一张纸片,仍可能包含大量有用的信息,笔迹就是其中之一。每个人的笔迹都有若干特征,其中有一些特征完全是个人独有的,即使故意伪装也无法掩盖。从这些特征上,司法鉴定人员就能够判断出一份文件是否出于某个人的笔下。
目前的笔迹分析结果已经表明,塔罗牌上的“警察先生,我是上帝”和10月19日发现的索要1000万美元的信件上的字迹确为同一人所写。下一步,调查人员会将其与在雪佛莱轿车上发现的两位嫌疑人的字迹样本相对照。
同笔迹鉴定相比,指纹显然是更为公众接受的证据。大多数的指纹并不容易被发现。为了获取有用的指纹,调查人员有时候不得不花上一番心思。通常来说,使用粉末、化学药剂、激光都能够让指纹显形,有的时候,强力胶甚至也能派上用场。胶带上的指纹常常不容易看到,这时候,只要将它对准加热的胶水所释放出的烟雾,上面的指纹就会“跳”出来。
在这些相对比较传统的方法之外,新的仪器也被应用到指纹鉴定中来。在许多司法鉴定学实验室中,研究人员已经开始使用红外线仪器来分析指纹中油脂的构成,从而让手指分泌物的化学成分也同指纹模型一样被用来判定嫌疑人的身份。另外,对于那些粘在彩色背景物体上的指纹,研究人员可以先为它拍下数码照片,去除背景后形成现实世界中并不存在的“完美指纹”。
因为辛普森案件而广为世人所知的DNA检测可能是目前的司法鉴定学技术中诞生最晚、引起争议最多的一项技术。尽管几年以前,研究人员还只能从比较大的样本中提取DNA,但随着工艺改善,这项技术的实用性越来越强。目前,即使是从只有在显微镜下才能看见的唾液、头发、汗水或泪水中,也能够提取出有用的DNA证据。
更奇妙的还在于,从前,科学家们只能从拥有细胞核的细胞中提取DNA,这样就把指甲、牙齿和发梢的细胞完全排除在外。然而,存在于这些细胞中的一种从母亲一方继承来的线粒体DNA也是一种基本的基因编码形式。曾经帮助人类学家寻找人类祖先的线粒体-DNA排序技术在司法鉴定学领域再现峥嵘。虽然目前还没有人声称这一技术的准确性足可以同传统的DNA检测技术媲美,但借助两根头发,它的确已经帮助一起发生在1989年的谋杀案确定了凶手。
DNA检测引起争议的主要原因在于,虽然同指纹一样都是表明个人身份的独特特征,但DNA可能泄露的隐私秘密远远多于指纹。即使是在加利福尼亚的重罪监狱中,犯人们也反对采集自己的DNA样本。想要建立一个全国性的DNA数据库,更无疑是痴人说梦。
其实,在这起连环枪击案中,如果按照证据的效力进行一个排序,目击证人毫无疑问应当排在第一位。也正是因为迄今为止目击证人的缺乏,使得人们怀疑是否能够最终为两名嫌疑人定罪。不过,借助最新的图像处理技术,监视摄像机可能将成为最好的目击证人。
多起枪击案发生的地区都安装有监视摄像机。埃维德科技公司的视频司法鉴定学证据专家格兰特·弗雷德里克指出,嫌疑人没有任何办法不被摄像机拍摄到,“但问题是,调查人员如何拿到那些录像带,并知道自己要找的是什么。”目前,虽然一切尚在保密之中,据说调查人员已经开始检查几个邮局门口安装的监视系统拍下的长达几英里的录像带。
录像带中虽然可能包含有大量有用的信息,但它们通常分辨率很低,增大了搜索的难度。这时候,调查人员就会使用一种名为dTective的计算机程序来改善画面的质量。首先,要用视频编辑系统将录像带转换为数字格式。美国通用的录像带录制频率为30帧每秒,但为了在一盘录像带中储存一整天的情况,大多数监视系统的录像速度却远远低于此,大约是5帧每秒。这样,观看监视录像时一切都会以快进的形式表现出来。dTective能够自动放慢数字音频的播放速度,使调查人员看清发生的事情。
此外,由于转换后的图像以二进制数据的形式储存,研究人员就可以使用dTective的图像均衡功能使画面变得清晰,去掉雨点或污物在图像上形成的模糊印迹。
尽管没有电视剧中描述的那样神奇而迅速,但这些已经完成的和正在进行中的司法鉴定学实验正在一步一步地在穆罕默德和马尔沃的额角打上罪恶的印记。
刑侦拯救吾民?
11月2日,CNN公布了对枪击案后华盛顿地区公众最关心的五大问题的调查结果。这五个问题分别是:
“是否有一名以上的狙击手与此相关?”
“屠杀的动机是什么?”
“嫌疑人如何逃脱了法网?”
“我们能从这样的一起大搜捕中学到什么?”
“谁将审理此案,如何审理?”
令人遗憾的是,虽然刑侦技术的进步在过去几十年中可以用日新月异来形容,它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却并不比25年前更多。这几乎是一种历史趋势。在《大分裂:人类本性与社会秩序的重建》中,美国社会学家福山引用了学者特德·罗伯特·格尔的统计数据:英国13世纪的杀人率比17世纪时高3倍,17世纪时的比率又比19世纪时高出3倍。伦敦19世纪初叶时的杀人率是20世纪70年代的2倍。在这一时间跨度中,刑侦技术经历了从无到有,由简单到体系化的发展过程,然而,在哪怕是最著名的刑事侦查或法医案例集中,你也会发现,偶然性常常超越了科学成为决定一桩案件是否能够告破的关键。
北京大学法学院毕业的柯宝(化名)迄今仍然记得,在刑事侦查学和法医学这两门课上,两位老师都不约而同表达过同一个意思:无论刑事侦查技术如何发展,它都注定只能是一门滞后的科学。在大多数情况下,刑事侦查学不能帮助警方抓到凶犯,它的作用只是在嫌疑人落网之后,确定他的身份。而嫌疑人的落网,往往都带有太多的机缘巧合,不独此案为然。塔罗牌上的“警察先生,我是上帝”的字迹,让许多人联想起了25年前美国的另一个连环杀手。10月17日,大卫·伯克维茨在自己的网站上发表公开信,信中写道,“从10月2日开始,我进入了我生命中最黑暗的一个阶段——一个悲伤、痛苦和忧郁的时期。因为这一天,是华盛顿连环枪击案开始的一天……我祈祷实施这一行为的人能够尽快被逮捕。他们所做的是错误的,没有任何借口可以为他们的所做所为开脱……像所有其他的美国人一样,我只能去反思,为什么这样的杀戮竟然会发生……”
看着这样的一封信,你很难相信,它的作者就是那个美国历史上最臭名昭著的连环杀手之一——大卫·伯克维茨,“山姆之子”。从1976年7月29日到1977年7月31日,伯克维茨用他的0.44口径左轮手枪在纽约市杀死了6名受害者,并造成多人重伤。虽然在美国众多的连环杀人案中,死在伯克维茨枪下的人数并不算多,但由于他的受害者多为18到26岁的女性,在纽约地区甚至是整个美国,这个少女杀手引起了公众极大的恐慌。
虽然在伯克维茨的第三名受害者,19岁的维吉尼亚·福克林查于1977年3月8日被枪杀后,纽约警方就已经根据弹道学精确地断定她和之前的几名受害者一样,均是被0.44口径的查特阿姆斯斗牛犬(Charter Arms Bulldog)左轮手枪所击中,但这并没有能够帮助警方尽快找到凶手。1977年4月17日,一对年轻的恋人再次死于这把枪下。这一次,伯克维茨甚至在现场给为搜捕他而成立的欧米伽任务(Omega task)的指挥官乔·波莱里留下了一封手写的信件。
然而,导致伯克维茨最终落网的,和这些证据几乎毫无关系。在他枪杀第六名被害人的当晚,伯克维茨将自己的白色福特轿车停在禁止停车的消防栓旁边,因此而被警察开了罚单。杀人后返回汽车时,伯克维茨将贴在汽车风挡玻璃上的罚单一把撕掉,随手丢弃。49岁的中年妇女戴维斯夫人看到了这一情景并向警方报告,警方根据那张撕下的汽车罚单顺藤摸瓜找到了伯克维茨——几乎一打照面,伯克维茨就立刻承认了“我就是山姆之子”。这为他带来了为期365年的监禁。
这个曾经的杀人恶魔现在据说已经成为一名虔诚的天主教徒,并且在前不久刚刚表示不希望获得假释——虽然那次假释实际上是被驳回的。而许多人也怀疑伯克维茨这样做很可能是从《肖申克的救赎》中偷来的招数。不管怎样,作为一个连环杀手的个体而言,无论是“山姆之子”还是穆罕默德,当他被逮捕之后,他对这个社会的危险已经被解除了。更重要的问题是,在社会上,还有多少这样没有因为机缘巧合而被捉获的杀手?我们的科技进步到底有没有可能预防或是减少这种危害的可能性?
一本刑事侦查学教科书在这一点上甚为悲观。在那本书的第一页,作者就开宗明义指出:“首先我们必须明确的一点是,严格地讲,除了经济犯罪,没有一种犯罪是可以预防的。在社会层面上,对一个人犯罪过程的全部回顾并不能使另一个人受到类似侵害的危险性减少半分。对此,你只能祈祷上帝,或是相信概率。”
从目前统计来看,尽管美国是这样一个连环杀手频出的国家,每年死于枪击的人数甚至低于死于雷击的人数,更不过是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的一个零头。但这是一种无法真正根除的恐惧。
约翰·罗尔斯说过,面对不可把握的东西,我们应当更多的诉诸于公共理性。在整个枪击案中,我们听到更多的是类似莱恩这样的声音——在写给《纽约时报》编辑的信中,康涅狄格州的杰西·莱恩说:“我很失望地看到,死刑将会成为在哪里审判连环枪击案件的主要决定因素。每个人都希望看到,在这起枪击案件中,正义得到伸张。但是,在美国,正义依然应当意味着在刑罚确定之前进行公正的审判。我更关心一个人如何,又是为了什么会犯下了如此可怕的罪行,而不是他会在何时何地,或是会不会被处死。”
对于我们而言,这样的声音,到底应该算作明智呢,还是算作苛刻?-
一级谋杀的完全责任
专访北京大学法学院犯罪心理学教授孙东东
记者◎陆丁
三联生活周刊:有分析说,这次美国的连续枪击事件和一般连环杀手情况不太一样。
孙东东:其实通常说的“连续杀人”是一个比较含混的概念,这里至少还可以分出三种类型。一种就是所谓的连环杀手,比如那个邮寄炸弹的卡钦斯基。这种类型的罪犯一般作案周期中会有一段“冷却”期,而且时间间隔比较长。通常对象和作案手法也会有固定特性。开膛手杰克也是这种类型。第二种叫作“狂欢杀手”(spree killer)。这种类型凶手和第一种最明显的区别是,他没有那个冷却期,而是集中在一段时间高频率杀人,而且对象也没什么一致的特征。比较著名的例子就是杀死范思哲的那个凶手。在这个人的目标中,包括他自己的前情人,一个芝加哥地产巨头,一个墓地工人。而且作案方式也不一样。另外一个重要区别是,狂欢杀手可以说是“全职”杀手,而连环杀手一般都不是。第三种则叫作mass murderer,就是那种冲到饭馆里扫射的人。也包括像查理·曼森那样的人。从报道来看,这次连续枪击事件看起来更像是“狂欢杀手”类型。因为作案比较频繁和集中,而且被害人也没有什么明显的共同点。
三联生活周刊:那关于凶手的犯罪动机呢?
孙东东:尽管警方认为自己已经抓到了凶手,但在审判结束之前,还不能说就已经确认了。从现有对这两个人的生活经历报道看,父子二人应该是属于人格上有偏差的类型。也就是说,在正常交流方面有一些人格障碍。这种障碍主要表现在,当欲望发生冲突的时候没有能力采用通常正确的方式进行排解。其实我们都会遇到欲望不能得到满足,或者欲望和社会现实发生冲突的情况。但一般人会采用自我调节方式,或者是使用一些无害的方式来进行自我抒解。比如说写文章,或者就像少年维特那样,至少是采取一种对社会没有危害性的方法。但是这父子俩,或者说主要是父亲,因为不能通过那些无害的方式进行排解,就采用了杀人的方法来报复社会。其实,这一点也能从刚才说的被害人之间没有什么明显共同点这个事实上得到印证。因为这里的主要对象其实是“社会”,至于具体的人到底什么样,对于他们来说并不重要。
三联生活周刊:能不能说这两个人是由于精神方面的疾病而导致的杀人呢?
孙东东:恐怕还不能这么说。现在看起来他们最多也就是有人格偏差或者障碍,还达不到病态程度。从报道来看,他们在作案时候有能力选择地点和时间,而且有良好的自我保护能力——这可以从他们选择狙击步枪作为犯罪工具看出来。事实上,使用狙击步枪这种远距离武器,说明他们其实胆子比较小,而且害怕被抓到。
三联生活周刊:现在判断是不是精神上的疾病导致犯罪是用什么标准呢?像这种连续试图杀掉14个人的人,是不是可以说已经丧失了基本的是非标准?电影《杀戮时刻》里说的那个“不能分辨对和错”的标准是有效的吗?
孙东东:哦。其实那部电影里说的是比较旧的标准。自从里根被刺案的嫌疑人通过精神疾病的理由得到无罪辩护之后,美国对这方面的标准变得更加严格了。事实上,里根被刺前大概有5%的案件可以用这种方法获得无罪辩护,但是1981年之后,这个比例就下降到了1%。
三联生活周刊:那么现在的标准主要是什么呢?
孙东东:这个问题还是不回答为好,以免犯罪分子可以通过模仿来逃避惩罚。不过,按照我的观点,现在抓到的这两个人应该是负完全责任的。而且是一级谋杀,也就是预谋杀人。因为就像我刚才说的,无论是从作案时间和空间的选择,还是从罪犯自我保护的能力上来看,都符合预谋杀人的条件。
三联生活周刊:您能不能说一下对这个案件总的看法?
孙东东:这是一个一般刑事案件。从预防的角度说,社会应该更多地去关注这种有人格偏差的人。其实,现在总是说“关注弱势群体”,而实际上,应该关注的是社会各个阶层的人。因为这种人格偏差在各个阶层都会存在。-
杀手动机的重新想象
记者◎陆丁
按照拉康的说法,犯罪行为是对超我中象征机制的表达。而按照弗洛伊德在《图腾与禁忌》中的分析,超我恰恰是从律法中起源的。换句话说,人是从律法与罪行中起源的。也许正由于这个原因,在美国刑法中,对罪行级别的设定会考虑到人对法律的知识:蓄意和明知。
但是,就像只有最深刻的诗人才能一辈子只写一首诗一样,只有那些最疯、病得最深的人才能在一系列犯罪活动中遵循同一种象征机制。而且,对于那些比较正常的人来说,也许象征机制本身也不能覆盖整个动机领域。更不要说是超我的象征机制。事实上,超我中的象征机制总是和审查性因素联系在一起。这样一来,就等于是用异常的表达——象征体系相对于行为之间的关系——来解释罪行相对于合法行为的异常。换句话说,象征行为的作用依赖于象征体系和行为的分离:一个行为只有在不按照它自己来解释的时候,才依靠它的象征来获得意义。而这却不是正常人的行为方式。
事实上,一个人的动机实际上就是行为者自己对行为的理解。对他来说,一种杀人行为也许只是一场形式异常的心理刺激或者只是排遣烦躁的必要手段——比如那个不喜欢星期一因此要靠开枪扫射来“提神”的布兰达·斯宾塞。
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想象,对一个普通人来说,一场持续了三个星期——甚至更长,如果把9月21日的酒馆枪击案和犹太法堂前的那两起案件也算上的话——开枪、逃逸过程可以具有不同的动力因素。事实上,也许可以把从10月2日开始的连续枪击事件分成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从10月2日到4日,也就是第一周。这一周的明显特点是10月3日的高密度杀人。可以说,这个阶段凶手的目的比较单纯,就只是杀人本身。
而第二阶段,则是从10月7日中学生遇害凶手留下死神塔罗牌和“警察先生,我是上帝”开始到第10月18日凶手提示警方9月21日的酒馆凶杀案为止。这个阶段可以被称为是“媒体”阶段或者“老鼠玩猫”的阶段。在这个阶段,凶手的杀人动机看起来已经从杀人本身变成了证明“我比警察高明”或者“警察你是错的”。这一阶段的高潮就是凶手自己提供的酒馆凶杀案的线索。可以大胆推测,正是在这个电话之后,凶手自己也意识到有点玩过了。所以开始为自己的“消失”做准备。
这就导致了第三阶段,也就是10月19日的1000万美元勒索信开始到最后被捕。这可以看成是凶手失败的“撤离”阶段。在这个阶段中,杀人只是为了勒索能够实现。而勒索,则是为了更好地销声匿迹。-
当一个人遭遇战争
记者◎鲁伊
不管叫做约翰·穆罕默德、约翰·威廉姆斯还是韦恩·威克斯,这个刚刚41岁的男人看上去更像个篮球或棒球明星。事实上,在他的高中时代,他的确是学校里顶尖的橄榄球运动员。高中毕业后,他被征召入路易斯安娜国民警卫队。虽然只是作为一名木匠和焊接工,这却标志着他的军旅生涯的开始。
从1978年到1985年,我们知道他结了婚,有了孩子,有过升职的机会,也有被罚款和降职的倒霉史。然后,在1985年,他离了婚,改信伊斯兰教,离开国民警卫队加入陆军,并从此远离家乡。1990年,他被派往中东,参加海湾战争。在这场战争中,他并没有获得多少荣誉,惟一的收获可能就是一手好枪法——使用标准的M16步枪,他的军事射击术达到了专业级别。在他被捕时搜查到的“丛林之王”0.223步枪,就是M16步枪的民用版本。
关于他的事情,我们似乎已经从各种各样的报道里知道了很多,比如他婚姻的屡次失败,事业的挫折。然而,还有许多,是我们所不知道的。
我们不知道他在军队中有过什么样的经历,我们不知道这个在同伴眼中有着“金子般笑容”的年轻人为什么会变成一个愤怒的伊斯兰教徒,我们更不知道,为什么在海湾的两年只给这个“神枪手”带来一枚没有人说得清楚是为什么而颁发的奖章?
不知为什么,这让我想起了那部叫作《全金属外壳》的电影。
在对枪击案件的反思中,许多人由穆罕默德联想到了曾经制造俄克拉荷马爆炸案的麦克维。作为参加过海湾战争的退伍士兵,他们的共同经历很容易让人对过去的战争产生反思。1979年布克奖的获得者蒂姆·奥伯恩(Tim O'Brien)对此自有看法。
“你到底想得到什么呢?你把那些家伙送进战场,你教会他们如何杀人。你通过那些基本训练教会他们如何不把其他人当回事,你教会他们射击术和刺刀术:你想要得到什么?”
曾经参加过越战的奥伯恩对基本训练对人性的泯灭格外深恶痛绝。他说,当那些预备役军官在操练中手持刺刀,高喊着“杀,杀,杀”的时候,他们身体里面的人性已经渐渐被那些关于残杀和死亡的东西所取代。你的可以胡作非为的能量被唤醒,而在你进入军队之前,你甚至从来未曾想象过你可以如此残暴。你不仅可以做那些残暴的事,当你在战争中时,你还被要求做这样的事。如果你天性中已经隐藏了暴力的种子,残杀的念头就会慢慢萌芽。
刺杀肯尼迪总统的李·哈维·奥斯瓦尔德曾在海军服役,另一名连环杀手、曾在德克萨斯州大学的塔楼上对无辜学生扫射的查尔斯·惠特曼也曾是海军中的一名神枪手。许多心理学家和政客都把这归因于这些退伍军人退伍后难以融入社会、生活不够富足。然而,很少有人去更深的考虑,是什么,让这些人如此举步维艰。
奥伯恩认为,经济问题并不是主要原因。专为退伍军人谋福利的G1法案甚至可以供像奥伯恩这样的人完成在哈佛的学业,生活应该不成问题。关键在于,一个已经习惯了用拳头和枪口说话的人,如何在内心的恶性被激发之后,重新拾起人性中善的一面,教会自己,暴力并不是解决个人问题的途径。
从穆罕默德的身上,我们看到,这并不简单。
即使只是只言片语,我们也能够发现,在他所谓的“对儿童的控制欲”中,其实更多的,是对一个家庭的渴望。1999年,在同第二个妻子离婚后,因为没有获得对孩子的抚养权,他带着3个孩子逃到了12英里外的小镇,过上了隐姓埋名的生活。一年后,警方找到他和孩子,法庭判决取消了他对孩子的一切探视权。不可否认,这件事对穆罕默德的打击是至为巨大的。
这绝非在为他此后的罪行辩护。在美国,每年被剥夺对孩子的探视权的男方离婚者为数甚多,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因此而痛恨社会,也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像穆罕默德这样,用最极端最暴力最凶残的方法给这个社会以回击。或者,他就是一个“身体里的某些东西被鼓励死亡的大环境所唤醒”的家伙,一个军队制度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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