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联合国11月7日电(记者郭立军) 联合国安理会7日晚就美国对伊拉克武器核查提案召开内部磋商,美国在对伊“实质性违反”销毁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历次承诺的判定权上作出关键性让步。
据最新获得的提案文本,美国在提案提交安理会表决前的最后一次磋商中对提案进行了关键性改动,对最具争议性的执行部分第四段中有关“实质性违反”的判定标准作出新的 限定。
修改后的提案指出,联合国对伊武器监督、核查与视察委员会主席及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应在发现伊方干扰核查工作或不履行其销毁武器承诺的情况后立即向安理会报告;安理会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开会对情况进行评估。核查负责人报告和安理会的评估均为判定伊是否存在对销毁武器承诺“实质性违反”的必要条件。
此外,伊拉克应在决议通过30天后就其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发展计划向安理会提交报告,任何虚假报告或隐匿遗漏以及伊方在任何时候不执行决议或不与核查人员合作的情况,均直接构成伊拉克对其销毁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有关承诺的新的“实质性违反”。
美国在此前提案的相关部分中有意制造了模糊。为了避免主要核查负责人在向安理会提交的报告中不能为美动武提供借口的情况发生,美在执行部分第四段有意使用了伊上述违反决议或不合作的情况“将被报告”的字眼,并强调,核查报告“或”安理会就核查报告进行的评估将作为判定伊是否有“实质性违反”承诺行为的依据。如上述条款成立,美将可避开核查人员的报告,并在自认为适当的时机向安理会提交自己的报告,以达到其武力解决伊拉克问题的目的。
此间分析人士认为,与美此前对提案作出的一系列修改相比,这次美国在“实质性违反”的判定权上作出的让步更具重要意义。此次修改将可在一定程度上遏制美国对伊单独使用武力的企图,并有利于安理会在定于当地时间8日上午10点就该提案进行的表决中取得一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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