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站消息:联合国安理会11月8日一致通过第1441号决议,伊拉克必须在决议通过后30天内,即12月8日前向核查人员提交有关其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情况的报告。现在联合国已开始按照具体时间进度表展开工作。具体如下:
11月5日:伊拉克必须接受并保证遵守新的武器核查条件。
11月18日:联合国首席核查人员汉斯·布利克斯国际原子核能机构主席罕默德·埃尔-巴拉迪率约24名技术人员抵达巴格达,在当地建立通信及运输设备及相关办公室和实验室。
11月25日:由约12名武器检查人员组成的先遣小组预计抵达巴格达,开展一些准备工作并进行实地考察。
11月27日:开始核查,并着手准备详细的工作报告,于60天后完成。其中伊拉克有任何违反决议的地方都必须立即上报。
12月8日:伊拉克必须向联合国安理会呈上一份“全面、精确、完整”的报告,阐述其研发和处理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能作军用武器的民用物资的计划。
12月23日:武器核查人员必须重新开始核查工作。80至100名核查及后勤人员达到伊拉克。
1月27日:武器核查人员向联合国安理会递交工作报告的最后期限。
根据联合国新决议规定,伊拉克将无条件接受武器核查人员进入其境内开展核查工作。届时,核查人员将可以在任何时候,前往伊境内任何地方进行检查。该决议还警告伊拉克,如果不接受,他们将面临“严重后果”。此前,美国方面也明确表示,如果伊拉克不能与武器核查人员合作,就意味着新战争的开始。(王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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