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生物武器公约》会议通过第5次审查会议报告
《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缔约国11月14日在此间以协商一致的方式通过第五次审查会议的报告,使得原定22日结
束的第五次审查会议续会得以提前结束。
缔约国通过的报告强调,自2003年起到最迟于2006年年底举行的第六次审查会议召 开之前,缔约国将举行三
次年会,每次为期一周以讨论加强公约的有关措施。
报告说,必须采取必要的国家措施包括制定有关刑事法律等以执行《公约》的禁止规定;此外还应建立国家机制,确
保和维护微生物和毒素病原体的安全并进行监督。
报告还要求加强对有关使用生物或毒素武器的可疑事件作出反应的国际能力,并且要求加强和扩大国家机构和国际机
构在监测、检测、诊断和防治影响人类、动物和植物的传染性疾病方面所做的努力以及现有的机制。
由裁军大使胡小笛率领的中国代表团参加了这次审议大会续会。中国代表强调缔约国应在公约的框架内通过多边进程
全面加强公约的有效性。
《禁止生物武器公约》于1975年生效,迄今已有146个国家批准了公约。由于缺乏有效的核查机制,公约的执
行与监督困难重重。为此,公约签字国曾于1980年、1986年、1991年和1996年就该公约举行过4次审议会议
。(陈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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