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秀云) 因涉嫌受贿人民币78万元、港币17.3万元、美金2.3万元,及滥用职权减免包括温莎广场地价1.2亿多元在内的多项工程的地价款,原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炬昨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王炬当庭否认了部分受贿指控,对滥用职权罪的指控则辩称事情是由别人办的,他对整个过程不清楚。
庭审:“后悔以前没学法律”
今年刚满60岁的王炬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苍老很多,他身材消瘦,几年前的满头青丝如今大部分已变得雪白,不过王炬精神状态很好,在法庭上为自己辩解时显得信心十足。
据检察机关指控,王炬自1993年以来,利用职权多次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17次收受港商韩某等人贿赂折合人民币78万元、港币17.3万元、美金2.3万元;王炬利用分管城建、国土等部门的权力和影响,批示有关单位为其女儿、女婿介绍办理房地产开发手续和减免地价,为他的女儿女婿控股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温莎广场办理地价减免手续,少交地价款1.2亿多元。
对检察机关的指控,王炬及其辩护人认为,涉嫌受贿数额有争议,其中部分数额认定为受贿证据不充分;对于指控其滥用职权减免地价,王炬辩称,当时这些事情都是别人办的,他对整个过程不清楚,而且公诉人出示的证据也显示他没有直接操作具体的事,他认为自己没有指示下属减免地价。
由于案情复杂,王炬案庭审历时一天半,到昨日中午才告一段落。昨日审判长宣布休庭后,来旁听的亲友纷纷上前问候王炬,和以往痛哭流涕受审的贪官表现不同的是,王炬在被告席上出奇地镇定,他并对身边的亲友一个个交代:“我在里面一切都好,身体也还可以,你们也别打听(这个案子),我相信法院的判决。以后你也别跑这么远来看我了。”
对于这个案子给他的教训,王炬对他的代理律师表示,“后悔当初没有学法律,如果当初好好学法律,就不会有今天。”
案情:1人落马查处32人
王炬案件还牵扯出一批贪官,该案涉及到的省内外厅(局)级干部就有6人。在相当长一段的时间内,深圳市国土规划局的一些负责人职位都空缺着,某些对外业务也一度中断。企业和市民要办事连人都找不到。目前,王炬一案已立案查处32人,其中涉及省内外厅局级干部6人、处级干部10人;目前,已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6人。
王炬另一项罪名是涉嫌滥用职权,其中最大的项目就是其女儿女婿经营的温莎广场。检察机关指控,1997年年底,王炬滥用职权,指使深圳市国土规划局原副局长庞成鸿为温莎广场办理减免地价手续。根据王炬的授意,庞成鸿批示该局地政处,将不属“旧城改造”范围的“温莎广场”项目按“协议地价”办理减免手续。最终核定地价2760.77万元,违规减免地价达1.2亿多元。
温莎广场控股经营人是王炬的女儿王涛和女婿冼伟,注册的经营范围是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东门中路“东门车库综合楼”。但温莎广场根本不是什么车库综合楼,而是地处深圳繁华闹市的一个大型商业广场。
1996~2000年,王炬利用分管城建、国土的权力和影响,批示市国土规划局等单位为其女儿王涛、女婿冼伟介绍的6家公司办理房地产开发手续和减免地价,其女儿、女婿从中收取“好处费”人民币250万元、港币680万元,并以借款为名向有关当事人索取人民币1860万元、港币1000万元。
另外,王涛、冼伟为房地产商许某、张某等人办理房地产项目转让和地价减免手续,从中收受“好处费”港币500万元、人民币1300万元,并以借款为名向有关当事人索取人民币2300万元、港币200万元。据知情人士透露,王炬的女儿不涉案,他的女婿已经另案处理。
王炬还放纵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地位和影响大肆敛财。王炬原秘书、深圳市国土规划局规划处处长蔡建辉,1998~2000年3月涉嫌收受贿赂人民币50万元、港币109万元;王炬的秘书、深圳市政府办公厅正处级干部张焱争,1998年以来涉嫌收受港商丘某等4人贿赂人民币2万元、港币5万元;王炬原司机、深圳市某公司总经理刘某收受他人“好处费”73万元。
现已查明与王炬案件有牵连的部分人员:
●庞成鸿
原深圳市国土规划局副局长,涉嫌收受贿赂人民币550万元、港币184万元;
●马恭元
原深圳市地铁总经理,在天健集团任总经理期间涉嫌收受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279.8万元,贪污公款和侵占公物折合人民币7.6万元;●李育国
原深圳市城建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涉嫌索取和收受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730多万元;
●张嗣胜
盐田区沙头角镇原党委书记,涉嫌收受贿赂人民币35万元、港币95万元和2000美元;
●樊岳
深圳市重点文化设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副主任,涉嫌收受贿赂港币3万元和1万美元。
其中庞、李、张和樊四人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资料
王炬两秘书收受贿赂受审
人物:蔡建辉(原王炬秘书)
犯罪事实:受贿港币109万元人民币50万元
职务:原深圳市国土规划局规划处处长
2001年11月6日上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原深圳市国土规划局规划处处长蔡建辉涉嫌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百万元一案。被告人蔡建辉是深圳市原副市长王炬的秘书。
45岁的蔡建辉系福建漳州人,博士学历。被控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某交易所领导及某实业公司、投资公司董事长财物共计人民币20万元、港币79万元及价值近万元的数码相机一台。
1999年5月,某交易所将公司开发的楼宇功能由办公楼变更成商住楼,在市国土规划局先后复函“不予同意”和“暂缓同意”后,蔡建辉建议该公司将楼宇变更后的功能“具体化”以便国土局批准。随后,蔡某即在该公司的申请上签字。蔡某收受该公司贿赂10万元。蔡某收受的其他贿赂、贿物也是因为有关单位开发房地产需要审批土地或增大面积得到其“关照”而由相关单位贿赂的。
人物:张焱争(原王炬秘书)
犯罪事实:受贿港币5万元人民币2万元
职务:案发前系深圳市政府办公厅正处级干部
原深圳市副市长王炬的秘书张焱争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港币5万元、人民币2万元。案发后,鉴于其据实交待犯罪事实,主动清退赃款,并有检举他人违法犯罪行为的立功表现,日前被深圳市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现年37岁的张焱争原籍广东省大埔县,研究生学历,案发前系深圳市政府办公厅正处级干部。据查,1997年上半年,深圳市某房地产集团董事长黄某在一大厦功能改建过程中,为尽快将改建报告书递交给时任副市长的王炬审批,付给张焱争5万元港币“好处费”。
1998年8月,深圳市某工程公司负责人送给张焱争2万元人民币,事后,该负责人为了能让其公司参加市一项工程的投标,通过张焱争找王炬审批,张给予了“方便”。鉴于以上受贿事实,法院对张焱争作出了上述判决。
王炬简历
王炬生于1942年3月,陕西洛川人,1971年3月入党,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1993年任深圳市委常委,1995年5月起任深圳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2000年6月17日被选为深圳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00年7月6日,时任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王炬被由中纪委、广东省纪委和深圳市纪委组成的专案组“双规”。2001年12月,王炬被开除党籍、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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