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警方加强对公民新年燃放烟花爆竹的监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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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31日04:09 新华网 | ||
新华网赫尔辛基12月30日电(记者赵长春)据芬通社30日报道,在新年来临之际,芬兰警方加强了对芬兰公民 燃放烟花爆竹的监控。违反有关规定者将会受到严厉处罚。 近年来,芬兰全国各地在新年来临之际燃放烟花爆竹已成为一种时尚,但由于不遵守有关规定或其它原因,被烟花爆 竹炸伤的人数不断增加。为此,芬兰有关部门除加强对烟花爆竹质量和安全使用说明的检查外,还加大了处罚力度。根据芬兰 今年9月开始实施的新 芬兰有关部门规定,只允许公民在今年12月31日晚6时至2003年1月1日早晨6时燃放烟花爆竹,并禁止在 公共场所或对准他人和人群燃放鞭炮。此外,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不得购买和拥有烟花爆竹,家长也不得擅自将鞭炮散发给 未成年的家庭成员。违反规定者将会受到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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